游农

更新时间:2022-06-27 13:55

所谓游农,系农业生产技术还处于幼稚阶段之产物。当时游农耕种,似乎为未施耕肥之一种火耕粗种。

《韩非子》虽有“殷之法刑弃灰于道者”之语,但实难作“用灰肥田”解。反之,甲骨文则屡见卜风卜雨之记载,表示殷人靠天收成,尚不知施用肥料,固火耕粗种意义益显。所谓火耕,即火烧山林,挖地耕种,数年之后,地力贫疮,弃之迁移,另在他处,再效斯法,耕种数年,又复如是。四处迁徙,冠以“游农”,名同实情。今日黔桂边境之苗瑶族人,尤其是瑶族中之“过山瑶”人,尚行此种火耕法。郭沫若承认殷代是由牧畜进展到农业的时期,而社会主要生产,依然为牧畜,本是他一贯之仁张、他早年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三编即有此说。而殷之实情,余以为并非如郭氏所论。近人又以殷都自契至汤八迁,自汤自盘庚又五迁,凡十三迁,亦由于游牧之故,实属误解。《书经》记载是由于水灾,亦非事实。其根本原因,实由于农业初期之粗耕。换言之,即由于“游农”之故。在殷代取得社会生产主要地位的并不是游牧,乃是“游农”。(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