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朴

更新时间:2023-06-28 23:35

游朴(1526年-1599年),字太初,号少涧,福建柘洋(今柘荣县)人,中国明代官员。

人物简介

游朴,字太初,号少涧,福建柘洋(今柘荣县)人。明嘉靖五年(1526年)生。游朴天资聪颖,自幼刻苦向学。在父游德教导下,少时就能吟诗作赋,被乡人称为“神童”。隆庆元年(1567年)中举人。万历二年(1574年)中进士,时年48岁。

游朴4岁识字,能辨平仄,9岁能写文章,作诗赋。13岁时,父焚梵枯,命其作律诗一首纪事,他即吟道:“ 鸟央 鸟传双树,牛车遍九坟。千年悲汉俑,一夜快秦灰。推廓今谁任,渊源自此开。圣漠与家训,二曜并昭回。”时人称为神童。14岁,考进州庠生,旋即补廪。后因父亲、祖母相继去世,家庭经济拮据,便在私塾边教书边自学。隆庆元年(1567年)中举人,万历二年(1574年)中进士后步入仕途。 游朴为官爱民廉洁,办理冤狱不滞成案。首任成都府推官,奉两院差委,到四川各地考察民情,处理案件,针对当地弊政,提出自己看法,兴利除弊,有口皆碑,万历七年(1579年)救书称他“简府有众,缘法 术情,可谓克举厥官”。继大理寺评事、右寺副、署左寺正事、实授左寺正等职期间,对各地上报的大小狱词,细心研审,多所平反。万历十年(1582年),敕书褒奖曰:“国刑不僭,民命无冤,民称惟良。”任刑部山西司郎中时,奉敕恤刑浙江,认真清理积案。时人观其谳牍,莫不认为是中兴奏疏第一,一时在法界争相奉为楷模。相国王荆石赞道:“此人有学,宜任学宪。” 游朴为官刚直不阿、不畏权势,任广东按察司副使时,察知当地总兵李栋勾结城社势力,鱼肉人民,官吏士民敢怒不敢言。他不顾自己安危,挺身而出,呈文举报,挫其气焰。游朴任湖广布政使司右参知,分守荆西道,驻扎承天府带领德安府期间,荆门州世豪李天荣(一作李天云)拥有党羽千数,遍布郡邑,把持官府,擅自增加州赋,士民受害,怨声载道。游朴将李天荣及其主要爪牙逮捕下狱,宣布李天荣罪状,判他死刑。百姓称快,奔走相告:“吾自此眠始贴席。”李天荣党羽勾结贪官污吏、太监奸臣一班人,到处煽惑造谣,进行攻击报复,致使游朴被迫辞职。当地士民挽留不得,护送他至百里外泣别。荆门乡宦余贤等人为立《游公大政记》颂其德,礼部李维祯为立“去思碑”以志念。 游朴辞官归里后,绝意仕途,穷研经史,不废吟咏,与弟游诏白首同居,共叙天伦之乐。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谢世,葬于柘城西郊曲瑶下(今柘荣一中大门右侧)。崇祯九年(1636年),福宁州人把他列入乡贤祠从祀。1983年,柘荣县人民政府将其墓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事迹介绍

在《上四川两院书》中,针对铸钱之弊,指出:“今省中开局鼓铸已三年,糜费银粮已数千,铸钱已数百万矣。然而,闾阎之下,未得一钱之利,徒有督促之苦。骚然而动,嗷然而怨,公私病焉。”提出解决弊端的办法在于顺民之情,破去一切禁令之烦苛。游朴还在《议灌县验粮书》、《议征输》、《答四川抚台书》等所上奏报文章中,提出种种减轻民众负担的措施,抑制地方豪强对贫苦百姓的盘剥。其所到之处,办理冤诬,不滞成案,深得百姓敬重。万历七年(1579年)初,游朴受四川督抚之命,与叙州府同知魏朴如,率同董良遂、戈一龙、刘止、彭师古、杨秉钺、李承雾、彭应元等文士,撰修(万历)《四川总志》。开志局于濂洛大儒祠,搜摭故实,旁采艺文,令各郡、县上报有关资料,以供采择,历5个月而成书。经四川提学副使郭棐裁正,于同年秋正式修成《万历四川总志》34卷。《四库全书总目》评道:“其书于尹吉甫商瞿、董永、杨时之类,旧志误收者,颇有驳正。于赵戒、张商英之类,旧志溢美者,颇有简汰。惟职官不载守令,未免疏略。而以先代帝纪列于前,亦非舆记之体也。”对该书给予中肯的评价。

万历八年

游朴调任大理寺评事,赴京城上任。

游朴在大理寺任职,尽心尽职,对所审案件,均细心研究,遇有冤情,多加平反。万历十年(1582年),敕书赞道:“国刑不僭,民命无冤,足称惟良。”先后升任右寺副、左寺正等职。万历十四年(1586年),游朴在大理寺任满6年,照章应予迁秩,因其在法曹素有名望,故留在吏部,转任刑部山西司郎中。任内,曾奉敕恤刑浙江。时浙江案卷,十分复杂,游朴悉心研究,将其整理成谳牍上报。凡见其整理谳牍的人,莫不交口称赞,称之为楷模。游朴执法多年,政绩显著。

万历十七年

游朴升任广东按察司副使,职司盐屯。广东盐税是官府重要财政收入,但弊病很多。时奸商、猾吏相勾结,走私漏税,使国家收入大减。游朴痛恨此弊,发愤清查,并订阅规章制度,凡购盐均需照章办理,增加国库收入。还重视水利建设,疏浚河道,不仅使屯田军、民悦服,还惠及众多百姓。时葡萄牙人在澳门与国人贸易,此事本属海道管辖,但掌管海道的官员却视之为生财之道,企图从对外贸易中取利。游朴巡海至澳门,认为双方贸易应有法规,遂与葡萄牙人签订法规,人皆称奇。时有总兵李栋仗势鱼肉百姓,地方官吏和百姓均敢怒不敢言。游朴愤然上书两院,揭露李栋恶行。李栋恶行稍敛,但使人散布谣言,中伤游朴。所幸李栋恶名远扬,舆论是非分明,游朴方保无事。

万历二十一年

游朴升任湖广布政司右参政,分守荆西。时值饥荒,流民云集。游朴竭力抑强豪,济灾民,救活数万百姓。时有荆门州豪绅李天荣,结徒成党,心腹爪牙千余人,布满州、郡,成为地方一霸。地方吏员、殷实之家都要奉送部分收入,供其花费,方保无忧。李天荣还派人四处打探人家隐私,以敲诈勒索。甚至窜改租契,以增加赋税。还包揽词讼,上下其手,操纵生杀大权。州民苦不堪言,闻游朴清正廉明,纷纷前来投诉。游朴决心为民除害,命州司马潘一复审查此案。潘一复经过察勘,将奸人逮捕治罪。李天荣得知大怒,派手下散布流言,中伤潘一复。谏官受其欺蒙,也交章弹劾,终使潘一复被罢官。游朴尽力为潘一复辩明冤屈,也遭李天荣及其爪牙谗毁,使其不能安位。游朴愤而辞官归隐,当地民众挽留不得,只好相送泣别。荆门士绅余贤等立《游公大政记》,礼部李维桢立《去思碑》,分别记述游朴为民除害之事。

游朴回乡后,绝意仕途,应聘任《福宁州志》总裁。与弟游诏白首同居,督子孙读书,安享晚年。

万历二十七年

游朴去世。

游朴不仅为官清廉,且诗文并茂,乐府诗尤为出色。李维桢在《大泌山房集》中评游朴为诗,“国事民情,有所感慨,形诸咏叹。率自创体裁,不复仿效。悲壮激烈,浑朴真致。”游朴著有《藏山集》、《岭南稿》、《满山社草》、《石仓诗选》、《武经七书解》、《浙江恤刑谳书》、《游太初乐府》等,但大多数散佚。后人整理其遗文,编成《游参知文集》。

主要著作

游朴生前著有《藏山集》、《岭南稿》、《山社草》、《石仓诗选》、《武经七书解》、《浙江恤刑谳书》、《游太初乐府》等,已佚。惟有州人张大光在游朴去世后所搜集编印的《游参知文集》二卷尚存。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