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16:03
游贿(yóu huì )
2006年171条汉语新词之一
游贿(yóu huì ):
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的免费旅游。
游贿(youhui),2006年171条汉语新词之一,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的免费旅游。2009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禁止公关旅游。这种“游贿”现象在各地早已屡见不鲜。在许多公款旅游的背后,其中便不乏有“游贿”的影子。而由于法律对“游贿”现象的监督尚存空白。
显然,“游贿”是一种腐败新变种,是腐败官员面对反腐力度不断加大而采取的另一种受贿方式。它较之于赤裸裸地接受钱物等其它贿赂,既不显山露水,也可打着“因公”的招牌“合理”地操作,极具隐蔽性。而且,即使东窗事发,也大可以考察、学习之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正由于“游贿”具有其它贿赂所没有的特点,往往被一些人所津津乐道。物价局为某单位提高了收费标准、教育局为新华书店发行教辅材料开了绿灯、税务局为某企业降低税率等等都会成为“游贿”对象,且这种“游贿”往往堂而皇之,好似合情合理,行贿者不觉得有罪,受贿者心安理得,贿赂行为的双方丝毫不曾有恐惧、害怕心理。
事实上,这种“游贿”现象在各地早已屡见不鲜。在许多公款旅游的背后,其中便不乏有“游贿”的影子。而由于法律对“游贿”现象的监督尚存空白。
尽管“游贿”不被人注意,但其危害性却较之于财物贿赂有过之而无不及。首先,易于逃避法律的制裁,成为反腐中的“漏网之鱼”;其次,它是以权力寻租为前提,导致滥用权力、乱用权力;第三,极具渗蚀力和“传染性”,进而损害官场生态环境;第四,便于博取公众的同情心,达到腐而不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