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5 03:44
湖北大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悟农村商业银行)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湖北大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饶建华,法定地址为湖北省大悟县城关镇发展大道2号。
湖北大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湖北大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大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于2010年5月开始筹建,历经24个月,完成了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筹建获批。
新成立的湖北大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进一步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的经营目标,并实现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
董事:饶建华、操小清、汪少儒、兰荣贵、江云青、余兵国、陈聪智、黄君华、陈海勇、陈西桂、洪利芳、王文元
董事:吴独立
董事长:饶建华
监事长:石江林
行长:操小清
副行长:周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