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23-01-22 19:08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在本省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选举任免

2020年6月1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应勇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23年1月17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王蒙徽当选为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监督政府债务,监督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四)选举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

(六)选举湖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七)选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八)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听取和审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湖北省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二)撤销湖北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办公室

现任领导

主任

王蒙徽

副主任

王艳玲(党组书记)、马国强(党组副书记)、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杨云彦

秘书长

张爱国

办公地址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