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1 08:55
(十)指导、监督全省劳动教养、犯罪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审批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省禁毒缉毒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和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并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及其落实。
(十四)承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十五)领导全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制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工作以及管理和协管干部。
(十七)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文海: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一副书记。
吴德清: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协助厅长负责日常工作)。
顾建国: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特勤局党委书记、局长(正局级)。
郭 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
杨 彪: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长级)。
薛四清: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
吴晓波: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冯秋锐: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祥正: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参考资料:2024年8月)
2021年10月,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治安管理支队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2月,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户政基础支队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2月,湖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入选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