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4 18:4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简称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在湖北省内亦可简称为团省委或省团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地方组织的领导机构,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代表大会(简称团代会)选举产生。
一、行使团中央和省委赋予的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领导和指导省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省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负责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省志愿者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并组织全省青少年的宣传文化、思想理论教育主题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的工作。
四、组织团员青年在全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五、组织实施改善青少年群体民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参与全省性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制定实施,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六、负责全省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
七、负责全省青年统战工作和省内外、海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负责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省“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全面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扶持青年自主创业,配合政府做好青年就业促进工作。
九、开展对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青少年群体的理论研究和史志编辑。
十、承办其他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交办的有关事项。
共青团湖北省委机关为独立编制的行政单位,组织机构代码:01104461-5,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定编52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编制5人,离退休11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办公室
综合全省团的工作情况;协调、承办团省委机关日常事务;督促检查团省委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财务、保密、档案和信访工作。
组织部(机关党委)
拟定全省共青团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市、县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市、州一级团组织的领导干部;负责团省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
宣传部
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团员青年理论学习和文体活动;培养、宣传全省各条战线的优秀青年典型;指导全省共青团用网、占网、建网,指导全省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团的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全省团的宣传队伍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部
拟定全省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制度措施;指导推动全省团的基层组织、团员队伍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面;组织开展全省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团的基层阵地建设和基层组织信息化工作。
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部
推动制定落实促进青少年发展与权益维护的规划、法规和政策措施,协助省委、省政府或受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指导开展促进全省青年创新、创优、创效工作;指导全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学校部
了解掌握青年学生思想动态,研究、指导全省大、中院校团的工作;指导大、中院校共青团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面向青年教师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负责承担省学联的日常工作。
少年部
研究、指导全省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处理与全省少年儿童相关的事务;指导全省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建设;负责承担少工委的日常工作。
统战联络部
指导全省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和民族团结工作;负责开展全省青少年外事工作,组织对外交流活动;开展对全省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协调、指导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承担省青联的日常事务工作。
湖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省团校、省青年职业学院,系“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一套账”的管理模式,为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拨款,定编80人,离退休31人。省团校与省青年职业学院财务实行统一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系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拨款,定编10人,退休7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团省委实业发展管理中心,系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助拨款,定编5人,退休3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湖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中心
团湖北省委书记;刘治田
团省委副书记:陈立(女)、徐本禹、林桢栋、蔡伟伟(挂职)、邓鹤翔(兼职)、徐龙(兼职)、杨愉锐(兼职)
2021年11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荣获第十届“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