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3:54
根据省编办《省劳动就业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鄂编发[2007]33 号)规定,省劳动就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 .;
2 .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和培训工作;
3 .负责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和出入境就业服务工作;
4 .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5 .负责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6 .根据厅党组决议,负责对外劳务管理有关工作,开展境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8 .参与制定和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编制就业再就业资金预决算,经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落实;
9 .参与制定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全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直接经办省本级失业保险各项业务;
10 .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宜。
(一)综合处
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处理局机关政务、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重要任务督办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省级就业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局机关党务、群团和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工作。
具体职责:
1 .负责局机关政务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
2 .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 信访 及接待联络工作;
3 . 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
4 .负责局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
5 .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检查督办工作;
6 .负责全省就业工作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
7 .负责指导全省就业和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系统、湖北就业信息网及大屏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8 .负责指导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工作;
9 .负责拟定局机关经费使用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
10 .负责局管各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1 .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划任务,开展就业经费及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管理;
12 .指导全省就业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
13 .负责省本级就业经费的申报工作,负责省本级就业再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的管理及与财政对账工作。
14 .负责安全保卫、固定资产、后勤保障工作;
15 .负责全局党务、纪检、监察、群团和人事教育事务工作。
(二)城镇就业指导和劳动力市场处
指导推动全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省劳动力市场建设工作。
具体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就业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省城镇就业工作计划;
2.指导全省再就业工作,督促各地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工作;
3.指导全省开展困难群体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全省城镇大中专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失业登记和就业工作;
4.负责城镇就业工作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数据的审核与分析工作,具体负责本业务基础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工作台帐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5.负责省直管单位就业登记工作;
6.拟定全省职业介绍管理规则,指导全省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负责中央省属在汉单位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工作;
7.负责拟定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各地再就业资金经费使用计划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省本级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的审核工作;
8.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劳动力市场建设业务;
9 . 指导各地开展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分析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和分析报告;
10.指导各地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劳务经济开发相关业务;
11.指导各地推进城镇就业服务体系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 。
( 三) 农村就业指导和培训处
组织指导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负责全省城乡就业培训工作。
具体职责:
1 .统筹管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发就业工作;
2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就业培训的政策和部署,拟定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培训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督促落实;
3 .指导全省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输出或就地就近创业等向非农领域转移;
4 .指导各地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
5 . 负责农村就业工作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数据的审核与分析工作,具体负责本业务基础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工作台帐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6 .负责指导全省就业训练中心、基层就业训练实体、再就业培训基地、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 .负责指导开展定点培训工作;
8 .负责指导和组织全省劳务派遣工作;
9 .负责我省驻外省(市)劳务派出工作机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10 .指导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
( 四) 失业保险处
指导全省失业保险经办工作,直接经办省直单位职工失业保险业务,指导全省失业调控工作;负责对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政策和业务指导。
具体职责:
1 .参与制定全省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的具体办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编制省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工作;
3 .指导全省各地做好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操作办法,建立并实施全省失业保险重点监控制度;
4 .负责承办省直管单位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和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资格认定工作;
5. 负责全省失业保险统计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
6 .负责指导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7 .承办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工作,拟定失业保险调剂金上缴和下拨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 .承办失业调控相关工作,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9 .指导各地做好由就业转失业人员登记工作,掌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状况;
10 .负责全省失业登记和失业监测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具体实施省本级失业监测工作。
三、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湖北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1 .根据国家和省职业培训的政策和年度计划, 直接开展城乡职业培训 工作;
2 .负责对省直管单位就业训练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实施业务指导;
3 . 负责本中心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材和实训设施等工作;
4 . 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 .负责省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 。
(二)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1 .负责中央、省属在汉单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直接开展求职用工登记、失业登记、信息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中介、推荐培训、招聘录用备案手续等工作;
2 .负责对省直管理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和政策范围内的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等服务;
3 .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劳务交流洽谈活动和劳务输出工作;
4 .直接开展劳务经济开发相关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
局长,党组书记
姓 名:皮广洲
分管范围:主持局全局工作,分管局综合处。
副巡视员
姓 名:党铁娃
分管范围:协助局长管理省就业训练中心;完成厅、局交办的南水北调移民就业、恩施州“616”对口支援等中心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
姓 名:李洪敏(女)
分管范围:分管局农村就业指导和培训处,协助局长管理局党务、政工工作。
姓 名:李齐贵
分管范围:分管失业保险处,协助局长管理农村就业指导和培训处。
姓 名:熊娅玲(女)
分管范围:分管局城镇就业指导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处,协助局长管理局综合文秘、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
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姓 名:刘光华
分管范围:分管局纪检、信访工作;协助局长管理省职业介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