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9 13:19
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成立于1952年1月,其前身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武汉土木工程分会,是由湖北省内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依法成立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挂靠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学会机构健全,专业配套,技术力量雄厚。学会拥有一大批从事土木建筑的知名专家、教授和科技人员,为发展我省土木建筑事业和不断提高科技水平而努力开展各项活动。在6754名会员中,有两院院士5人,设计大师10人,勘察大师9人,科技精英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66人,中建资深会员8人及各类专业的专家、教授和高、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5363人;现有单位会员329个。学会设有6个分会和20个专业委员会;设有秘书处办事机构和《华中建筑》、《中华建设》、《土工基础》、《湖北土建》期刊编辑部;还设有网站及《简讯》等内部刊物。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面向经济建设;倡导优良学风;实行民主办会,学术兴会,专家强会;与时俱进、更新理念,团结和组织广大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繁荣和发展土木建筑科学技术事业,促进建设科技人才的成长,充分调动广大土木建筑科技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湖北省建设事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1、开展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学术考察,加强同国内外土木建筑领域学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2、为湖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论证,提供咨询和服务。
4、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举办各种新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会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5、推进土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6、举办专业展览,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科技文献和科普读物,宣传、普及土木建筑科技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会员的科技素质。
7、依法兴办科技型中介机构和科技实体。
8、承办或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
9、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进步、学术交流、科普教育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会员。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