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局

更新时间:2024-08-28 15:32

湖北省档案局(馆)是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东湖之滨,是湖北省重要的档案保管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省级示范基地,是“国家一级档案馆”。

档案局介绍

湖北省档案局(馆)的前身是1954年9月7日成立的归属国务院秘书厅领导的中南区临时档案保管处。1959年6月成立湖北省档案管理局和湖北省档案馆, 1998年,湖北省档案局与湖北省档案馆合并,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 湖北省档案局(馆)大楼总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7440平方米。保存有自南明时期(1651年)至今的各种档案资料46万卷(册、件、盘)共372个全宗,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财会档案、声像档案、照片档案、实物档案等多个门类,跨越历史350余年,全面系统地记录了湖北地区这一历史时期的变迁和社会发展。馆藏许多珍贵档案,在全国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局(馆)内设办公室、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法规标准处、科技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处、档案资料保管处、行政保卫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和机关党委,定编106人。下辖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档案技术咨询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依法对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和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集中统一保管省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重要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有效服务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荣誉介绍

近年来,湖北省档案局(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档案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主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管理比较科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并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档案事业体系。近年来,省档案局(馆)先后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争创档案工作先进系统”活动、“档案科技年活动”、“告别20世纪珍贵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等;举办了《湖北在我心中——湖北解放50周年档案史料展》、《湖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图片展》和《建国55周年湖北省建设和发展成就图片展》;在三峡工程移民档案工作、“三农”档案工作、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先后在国家档案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档案局的充分肯定,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湖北省档案局(馆)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行业依法治理十佳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文秘、机要、调研、对外宣传、会务、政务接待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职责: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并督办机关内部各部门工作;组织制订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负责对外宣传及档案网站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档案工作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和机关文件起草、审核工作;承担电子政务内网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年鉴、财务、政府采购的组织工作、会务、对外联络及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直有关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

职能: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全省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职责:组织制订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业务规范;负责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的业务监督与指导;负责全省机关、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文化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与指导;负责全省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与指导;组织和指导全省档案馆库建设和重点档案抢救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部门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日常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

职能:监督、指导全省企事业单位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职责:组织制订经济科技档案工作的业务规范;负责全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与指导;负责全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和电子文件日常指导工作;负责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与指导;负责水利水电移民档案工作的业务监督与指导;负责全省城建档案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标准宣传处

职能:监督、指导全省档案法规和标准的贯彻落实;负责《湖北档案》杂志社日常工作。

职责:负责全省档案法制工作和机关普法工作,制订全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及年度计划;监督检查全省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性档案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初审;负责全省档案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纠正、查处、督办全省档案违法行为及案件;负责档案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全省档案标准化工作,组织档案行业标准的申报、立项、报批和推广等工作;负责《湖北档案》杂志社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

职能:监督、指导全省档案保护技术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保护抢救工作。

职责:组织制订全省档案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档案科技管理和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全省档案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省档案保护技术工作的监督与指导,承担省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托裱、修复加工、仿真制作等保护抢救工作;协助档案资料保管处做好本馆档案消毒及虫霉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子档案管理处

职能:监督、指导全省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省档案馆数据库建设和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

职责:组织制订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全省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全省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规范移交的标准规范;负责全省档案馆数字化及档案数据库建设监督、检查;负责全省档案网站建设、管理和考评工作;组织实施本局(馆)机关办公自动化和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及数字档案馆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电子档案数据采集、汇总、利用、数转模及容灾管理工作;负责本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资料保管处

职能: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承担档案资料收集工作。

职责:负责档案库房安全、卫生、调还卷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整理、鉴定、划控和统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档案资料的接收进馆及收集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承担档案库房、特藏库、名人库、消毒间等参观接待工作;组织实施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处

职能: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利用及现行文件收集、查询工作;承担档案史料的编研和展览等工作。

职责: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利用、咨询服务及现行文件收集、查询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及公布档案;承担省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现行文件服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馆藏档案史料的编研和展览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保卫处

职能:负责机关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

职责:负责机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档案馆库及办公大楼的监控和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库房、宿舍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机关生活接待、绿化、卫生、基建、车辆和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政府采购文件材料的报送、设备器材购买及建帐登记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

职能:负责机关的人事、教育和全省档案系统外事交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职责: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及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省档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和档案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全省档案系统外事交流工作;负责全省档案工作绩效考核、评比表彰和档案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职责:负责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各项政策落实工作;协助老干党支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学习;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生活福利、医疗保健、身体疗养、参观考察的管理服务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职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务、纪检及群团等工作。

职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以及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文体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会秘书处

职能:负责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协助省档案书法家协会等组织工作。

职责:负责组织档案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编辑出版档案学术成果;加强与境内外档案学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所属各专业委员会、各分会、各学会(组)的日常管理;协助省档案书法家协会等组织开展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

武汉市水果湖洪山路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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