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教协会

更新时间:2023-07-31 09:40

湖北省道教协会成立于1993年12月,是全省道教徒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机构设置

湖北省道教协会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一人,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均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湖北省道教协会会址设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145号长春观内。

湖北省道教协会本部机关部门有:办公室、《大道》杂志社、湖北道教书画院、老庄画院。

协会宗旨

其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协助党和政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道教徒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全省道教徒发扬道教优良传统,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带领全省道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世界和平作贡献。

协会任务

湖北省道教协会的任务是:

(一)高举爱国爱教的旗帜,推动道教徒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维护道教界的合法权益,造福人类社会,以积极进取的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就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向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执行中国道教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清规戒律、坚定信仰、纯洁道风、规范教制、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四)加强道教义理教育,培养和提高道教徒整体素质,使其成为拥护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一定的宗教学识、爱国爱教的合格道教人才。

(五)开展道教方面的学术研究与交流,切实保护好道教文物古迹。

(六)发扬道教优良传统,引导道教界人士悟真修道,服务社会,努力工作,兴办符合道教特点的服务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搞好环境保护,促进人体健康,利乐人生社会。

(七)开展同港、澳、台及世界各国道教界的交往与合作,增进互相了解。促进中外道教文化的交流,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协会领导

第一届

第二届

第三届

第四届

第五届

参考资料

举办活动

湖北省道教协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全省代表会议。由全省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全体会议每二年举行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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