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2-24 15:04
湖南省“2011计划”,又称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或湖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根据《关于公布首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3]448号),正式立项建设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肩负着引领示范全省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使命,是湖南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行区、改革的试验田、体制机制创新的实验室。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首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3]448号),正式立项建设了20个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包括15个认定的中心、5个培育的中心。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实施的体现国家意志的第三个重大教育工程。我省“2011计划”启动一,由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高校掀起了持续的协同创新热潮,目已有30多所高校牵头培育了80多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共吸纳40多所高校、20多个科研院所、70多家骨干企业参与协同创新。此次20个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就是从这批前期培育的协同创新中心当中,经过层层评审筛选,最后择优确定的。
首批湖南省高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肩负着引领示范全省高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使命,是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先行区、改革的试验田、体制机制创新的实验室。建好首批协同创新中心,关系到我省“2011计划”实施能否取得良好成效。这批协同创新中心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要,着力破解高校创新力量分散、体制机制固化、服务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有效汇聚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形成一批优秀的创新团队,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国家和湖南省急需的创新成果,争取为创新型国家和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为整体提升湖南省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根据《关于组织第二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54号)精神,湖南省“2011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了第二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经形式审查、材料公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网上公示、领导小组审定,决定批准“战略金属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中心为第二批认定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分子靶标新药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等5个中心为第二批培育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二批认定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名单
为整体提升我省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根据《关于组织第三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8号)精神,湖南省“2011计划”领导小组组织了第三批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工作。经形式审查、材料公示、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现场考察、网上公示、领导小组审议,决定批准“大功率光纤激光”等10个中心为第三批认定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产业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等10个中心为第三批培育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三批认定的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 协同创新中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