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更新时间:2024-05-18 19:26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Ecology and Environment Department of Hunan),是湖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4、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5、负责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刘群

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施健鑫

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

党组成员、副厅长:王盛才

副厅长:向艳

副厅长:马超

一级巡视员:张在峰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处

综合协调处

法规与标准处

人事处

科技与财务处

自然生态保护处

水生态环境处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土壤生态环境处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核与辐射管理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生态环境监测处

生态环境执法局

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

厅直属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南岳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授予“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2022年12月,入选“2022届湖南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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