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更新时间:2024-10-21 20:12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管单位。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

主要职责

(一)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全省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省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全省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省级储备粮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国家与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省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全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全省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的职责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拟订省级储备粮棉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省能源局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全省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省应急厅的职责分工。省应急厅负责提出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省粮食和储备局根据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下达和省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省应急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粮食调控与储备处

3.物资与能源储备处

4.产业发展与科技处

5.法规和安全处

6.执法督查处

7.财务审计处

8.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现任领导

夏文斌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面工作。分管局产业发展与科技处、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覃世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粮食调控与储备处、财务审计处、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省直属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省军粮长沙供应站、湖南粮食中心批发市场。

肖江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局办公室、法规和安全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粮油信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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