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岭监狱

更新时间:2022-07-09 08:16

湖南省网岭监狱创建于1984年,座落在攸县网岭镇。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

监狱建设

湖南省网岭监狱中心押犯区建设项目于2008年5月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项目分为押犯区、警察办公区、武警营房区三个功能区,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监房、劳动改造用房等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武警营房和干警管教备勤用房。整个项目占地约95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001.9平方米,设计押犯规模3500人。

2010年12月1晶,网岭监狱举行中心押犯区开工奠基仪式。省司法厅巡视员唐云景、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明林、攸县县委副书记谭智勇、攸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诺昂、副县长陈运发等出席了奠基仪式。

该工程是湖南省监狱系统积极实施监狱布局调整战略,推进湖南省监狱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项目建设将从根本上改变省网岭监狱硬件设施陈旧、落后的现状,大大地改善罪犯劳动改造的环境,强化监狱的安防体系,对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确保监内秩序的安全稳定以及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铲除腐败

2011年6月15日,攸县人民法院对原网岭监狱长刘德明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德明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德明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5.1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诉机关共起诉刘德明受贿14笔,其中受贿最大的一笔金额为47万元,4笔来自服刑人员家属,另外大多数是刘德明在监狱工程建设方面收受的贿赂。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德明于2002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担任湖南省网岭监狱监狱长的便利,为罗建军、曾亦龙等人在办理保外就医、承建监狱区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财物贿赂共计人民币95.4万元。

刘德明服刑期间被查出漏罪 再次被诉。2013年3月,攸县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刘德明在任职期间另有涉嫌渎职、受贿的犯罪事实,遂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所获荣誉

2021年8月,湖南省网岭监狱一监区被命名为“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

2022年4月27日,湖南省网岭监狱六监区入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湖南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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