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7 23:08
湘潭县,隶属湖南省湘潭市。位于湖南中部偏东、湘江下游西岸,介于北纬27°20′-28°05′、东经112°25′-113°03′之间,东临株洲市天元区、渌口区,南接衡东县、衡山县、双峰县,西抵湘乡市、韶山市,北与宁乡市相接、与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隔涟水、湘江相望,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县域总面积2134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常住人口为77.8万人。截至2023年,湘潭县辖14个镇、3个乡。
早在距今5000年左右,县内先民已由狩猎、采集活动,进入畜牧、水稻生产阶段,形成定居。
战国,县域属楚国。隶长沙郡。
秦灭楚,置临湘县,今县地属临湘县,隶长沙郡。
西汉,析临湘置湘南县,隶长沙国。今县地湘河口(原涟口)以北属临湘县,以南属湘南县。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分湘南、湘乡县立湘西县,又分湘南立衡阳县,今县地属湘西、湘南县,隶衡阳郡。
晋,湘南、湘西隶属关系未变。
南朝宋,湘南、湘西隶衡阳内史。齐,湘南县废,其地分入湘西、湘乡、新康(今宁乡)、衡山县(晋改衡阳为衡山),今县地分属湘西、湘乡、新康三县,隶衡阳郡。梁,分阴山县立湘潭县,地域多属今衡东县,隶衡阳郡,但今县地仍属湘西、湘乡、新康县。陈,因梁规制。
隋朝,茶陵、攸水、阴山、建宁四县并入湘潭县,隶衡山郡。衡山、湘西、湘乡三县并为衡山县,隶长沙郡。今县地属衡山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湘潭县并入之茶陵、阴山、建宁复置县,攸水故地改置南云州。衡山县并入之湘乡县复置县。唐天宝八年(749年),原湘潭县地大部划属衡山,衡山县北部划属湘潭,湘潭县治移至洛口(今易俗河),隶潭州总管府。
五代十国时期,隶楚国长沙府。
北宋,隶长沙郡。元符元年(1098年),析出北部两乡入新置之善化县。
元贞元年(1295年),湘潭县升为州,隶潭州路。
明,湘潭复降为县,隶长沙郡。
清康熙十三年(1674年),吴三桂反清,占领县城。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清军复定湘潭。清咸丰四年(1854年),太平军袭占县城。曾国藩以侍郎督师专征东南,治兵衡阳,倚湘潭为饷源,其后筹饷皆取自湘潭,且大兴县城。自此,沿江十余里,商贸繁荣,城中街坊街总,楼宇整峻。时称天下第一壮县。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湘潭辟为寄港地,外国商品涌入,民族工业、手工业受到冲击。同时,县内效兴洋务,电话、电报事业始兴;株萍铁路、粤汉铁路长株、株渌段建成。
民国三年(1914年),隶湘江道。
民国十一年(1922年),撤道隶湖南省。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隶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隶长沙专区。
1952年10月,长沙专区改名湘潭专区,隶湘潭专区。
1959年4月,划归湘潭市领导。
1961年5月,复隶湘潭专区。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7月,隶湘潭市。
1950年7月,析出城关区,建立湘潭市。
1951年5月,析出株洲镇及太平桥、荷塘、大京、白关、百井、南华、龙州7乡及荷花乡5个村,建立株洲市。
1952年7月,划入湘乡县二区之西亭乡。
1953年,划入宁乡县石灵村一个互助组入烧汤河村太平组。
1954年,析出马家河区之农营乡入株洲市。
1956年6月,划入衡山县新岚乡。析出昭山区之白马、清水、长石、响石4乡入株洲市。析出昭山、巡骑、蒿塘、黄茅、法华、河东、麒麟7乡和易家湾镇及姜畲区之锋乐、白营2乡入湘潭市。
1959年1月,析出五星(三门)、卫星(淦田)、星星(八斗)、上游(朱亭)4个人民公社和红旗(易俗河)人民公社所辖原伞铺、妙泉、马家河3个乡及雷打石镇入株洲市。划入湘潭市郊区人民公社。
1960年6月,析出郊区公社、楠竹山公社和响塘公社之响塘、柴山、荷花、鹤岭、星火5个大队及易俗河公社之昭潭、烟塘、月形、易俗河4个大队入湘潭市城市公社。
1961年3月,划入湘潭市楠竹山公社之茶园、凤家、高湖、木鱼、新联、金锣、烈马、龙塘、良湖、建新、天鹅、新湖、安仁、咸江、杨林、栗山、建乐、望梅、新光、天星、黄金、响塘、石中、东塘、群力、许该、南湖、烟山,大安、古湖、熊家31个大队和锰矿公社之花桥、桥头、荷花、龙潭、鹤龄、毛家、映山、柴山8个大队及涓江公社之昭潭、榜塘、金钱、白泉、湘河、月形、烟塘、京竹、易俗河9个大队。
1964年1月,析出茶园公社之虎泉大队和铁炉大队之李子、泉井两个生产队入株洲市古岳峰公社。5月,划入湘潭市郊区之楠竹、栗星、塘湾大队和应新大队之张家、桐子、下昌、清风、松柏、盛家、下皮、什竹、大山、庞家、黄湖11个生产队属良湖公社。划入鹤岭镇之荷塘、沙塘两个大队和长安大队之陈荷、宏塘、印塘、中塘、林塘、长安、果荷、上韶湖、下韶湖9个生产队属响塘、响水两个公社。
1968年4月,划入湘乡县团田公社舒塘大队之双合、车家两个生产队属杨林公社。12月,析出韶山区所辖韶山、杨林、如意、永义、银田5个人民公社,建立省辖韶山区(另从湘乡县划入大坪公社和白田公社之礼赞大队)。
1971年12月,划入衡东县三江公社之茶花、大塘、先锋3个大队属茶恩寺公社。
1976年11月,析出环山公社之江夏大队入湘乡县横铺公社。
1981年2月,省辖韶山区撤销,所辖之韶山、杨林、如意、永义、银田、大坪6个公社及银田镇划入。
1984年12月,韶山区升为县级区,复从湘潭县析出。
2007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白石乡设立白石镇,以原白石乡的行政区为白石镇的行政区域,白石镇辖2个居委会,26个建制村,镇人民政府驻白石铺(即原白石乡人民政府驻地)。
2015年,湘潭县进行区划调整,调整后辖易俗河、谭家山、中路铺、白石、茶恩寺、河口、射埠、花石、青山桥、石鼓、云湖桥、乌石、石潭、杨嘉桥14个镇,分水、锦石、排头3个乡。
截至2024年,湘潭县辖易俗河镇、谭家山镇、中路铺镇、白石镇、茶恩寺镇、河口镇、射埠镇、花石镇、青山桥镇、石鼓镇、云湖桥镇、乌石镇、石潭镇、杨嘉桥镇14个镇,分水乡、锦石乡、排头乡3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地易俗河镇大鹏中路518号。
湘潭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西岸,介于北纬27°20′-28°05′、东经112°25′-113°03′之间,东北与长沙县以湘江为界,又与湘潭市区犬牙交错:东与株洲市天元区和株洲县水陆相连,东南隔湘江与衡东县相望,南与衡山县接壤,西南与双峰县相邻;西与湘乡市接界,西北与韶山市毗连;北与宁乡县、望城县相接。总面积2134平方千米。
湘潭县位于长江中游平原与江南丘陵的交错地带,西靠雪峰古陆北东缘,东滨湘江,涟、涓两水自西南向东北贯穿其境,地貌轮廓为西北、西南、东南三面高,中部和东北部低。最高为西南的昌山,海拔755.1米,最低为湘江沿岸原九华的万家塘,海拔33.2米,相对高差为721.9米,地势比降为10%,造成平原、岗地、丘陵、山地四种地貌俱备,以平原、岗地为主。其中平原占湘潭县总面积的39.54%。岗地占35.21%。丘陵占18.61%。山地占6.64%。县境属湘中丘陵,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西南部群山绵延,昌山为县境最高峰,海拔755.1米,系南岳七十二峰之一。西部乌石峰凌空耸峙,海拔437米,有“乌飞将近月,石乱欲撑天”之势。东南部晓霞山脉绵延南北50公里,云集天马山、琵琶山、晓霞山、紫荆山四座高峰。北部仙女山,海拔311米。县境中部沿涓水、北部沿涟水形成肥沃的河谷平原,东北由湘江、涓水、涟水汇注,形成湘潭盆地。
湘潭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冬夏两季长,春秋两季短,暑热期长,严寒期短,热量充足,雨水集中,光、温、水空间分布差异小,灾害性天气较多,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年均温16.7~18.3℃,1月均温在5℃左右,7月均温在30℃左右,极端最高气温41.2℃,极端最低气温-12.1℃。年平均降水日150天,年平均降水量1300毫米。年均日照时数1584~1885小时,无霜期273天。
湘潭县年平均气温一般在16.7~18.3℃之间。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一般在5℃左右。1991年极端低温为-12.1℃。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一般在30℃左右,极端高温达41.2℃,冬夏温差24~25℃。年最低温度一般在-2℃~-8℃之间,年最高温度一般在39~40℃之间。县内年降水日,多年平均为150天左右,最多的年份曾达190天,最少的年份只125天,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00毫米左右,比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少5%左右。其中最多年降水量为1750.2毫米,最少年降水量只997.7毫米。
湘潭县平均日照总时数为1584~1885小时。7月份日照最多,2月最少。年际之间,差异颇大,最多年日照达2127.7小时,最少年为1449.5小时。境内春季和夏季多东南风,盛夏多南风,秋冬季多西北风。风速大于17米/秒,瞬间风力达8级以上,每年均有出现,年均7~8次,最大的风速为20米/秒。
湘潭县地表水资源总量603.75亿立方米,年均可利用地表水资源5.8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6090千瓦。
湘潭县耕地102万亩,林地108.6万亩,森林覆盖率47.8%。
湘潭县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主要有煤、锰、铅、磷、石膏、海泡石、矽砂、石灰石、铁、金、高岭土、白云石和矿泉水等。35种,矿产地有132处,其中中型矿床9处。探明储量居全省前5位的有锰、矽砂、石膏、海泡石,居全国前10位的有锰矿。
湘潭县境内里野植物资源较为丰富,名目较多,主要有林木类、竹类、药用植物类,花卉类等百个品种。
湘潭县内野生动物属亚热带林灌丛草地农田动物群,常见的野生动物有鼠、野兔等6个种;禽类有麻雀,野鸡等22个种;鳞类有鲤、鲢等40多个种;介类有龟、蟹等6个种;昆虫类有蜘蛛,蝉等46个种;无脊椎类有蜗牛,蚯蚓等6个种,脊椎爬行类有眼镜蛇,水蛇等14个种;两栖类有泥蛙,泽蛙等5个种。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常住人口77.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6.75万人,城镇化率47.24%,比上年末提高0.86个百分点。
2023年,湘潭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73.08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8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305.1亿元,增长7.0%;第三产业增加值193.2亿元,增长4.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614元/人,增长5.8%。
2023年,湘潭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6.7%。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投资增长53.3%;非国有投资下降1.8%。分投资方向看,民生投资增长26.2%;基础设施投资下降65.6%;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52.4%;工业投资增长17.2%。
2023年,湘潭县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6%。商品房销售面积42.97万平方米,下降37.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8.99万平方米,下降47.19%。商品房销售额19.58亿元,下降45.4%。其中,住宅销售额13.78亿元,下降74.89%。
2023年,湘潭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39.92亿元,比上年增长4%。其中,农业产值58.15亿元,增长2.7%;林业产值5.7亿元,增长10.6%;牧业产值58.46亿元,增长4%;渔业产值9.2亿元,增长5.1%。
2023年,湘潭县粮食种植面积82.229千公顷,比上年下降1.3%。粮食产量59.5万吨,比上年增长1.9%。
2023年,湘潭县油料种植面积17.87千公顷,比上年增长27.4%;蔬菜种植面积22.19千公顷,增长2.5%。油料产量3.01万吨,增长26.3%;蔬菜产量70.44万吨,增长2.8%。
2023年,湘潭县猪、牛、羊肉类总产量10.15万吨,比上年增长1.5%。其中猪肉产量9.86万吨,增长1.54%;年末生猪存栏73.64万头,比上年末下降7.51%;全年生猪出栏134.54万头,比上年增长1.49%。全年出栏牛1.22万头,增长4.27%;全年出栏羊7.09万头,下降5.22%;禽蛋产量3.47万吨,比上年增长7.1%。
2023年,湘潭县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925公顷;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70公顷;开展各类水利工程578处,投入资金1.82亿元,完成水利工程土石方42.35万立方米。
2023年,湘潭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3%。其中天易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4.9%,比上年上升5.5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8.4亿元,增长5.04%,实现利润总额24.15亿元,增长65.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2.75元,比上年减少2.09元。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0.7%。
2023年,湘潭县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60.9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亿元,比上年增长9.6%。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74.06万平方米,下降6.1%。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69.61万平方米,下降9.6%。
2023年,湘潭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3亿元,同比增长9.1%。限额以上法人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零售额46.21亿元,同比增长22.1%。其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36.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0.5%,日用品类增长660.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41.5%,中西药品类增长18.2%。
2023年,湘潭县进出口总额3.43亿元。其中,出口额2.82亿元,进口额0.61亿元。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4家,在湘潭县投资的世界500强存续企业20家。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25万美元,下降85.76%;实际到位内资140.82亿元,增长8.92%。
2023年,湘潭县接待国内游客1038.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2.88%;旅游总收入123.3亿元。其中,国内旅游收入123.3亿元,增长121.9%。
2023年,湘潭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74.58亿元,同比增长16.9%,较年初增加97.49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68.09亿元,同比增长5.7%。年末全县湖南股权交易所股改板挂牌企业27家,同比下降22.9%。
综述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有各类民办学校9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1035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6所,招生1916人,在校生5120人,毕业生1621人。普通高中10所,招生5304人,在校生16525人,毕业生5732人。初中53所,招生8618人,在校生26415人,毕业生8981人。普通小学86所,招生7811人,在校生47430人,毕业生8086人。幼儿园199所,在园幼儿17417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招生20人,在校生80人,毕业生1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6.19%。落实义务教育保障资金10367.9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助国家学金487.65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126.1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学生1261人次;落实中职免学费资金1154.28万元,资助中职学生9619人次。
2023年,湘潭县专利授权量478件,下降11.8%。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6件,增长80.6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20.46亿元,增长16.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1%,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有检验检测机构1家。其中,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家,特种设备5454台。重点工业产品定期抽查合格率98%。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有艺术表演团体2个,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2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87个,其中医院13个,妇幼保健院1个,乡镇卫生院17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20个,村卫生室51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4459人,比上年下降0.8%,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876人,增长1.02%;注册护士1905人,下降2.5%。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4493张,下降1.3%。其中,医院拥有床位2644张,下降4.5%;乡镇卫生院拥有床位1549张,增长4.3%。
截至2023年末, 湘潭县体育馆3座,游泳场地9个(含游泳池、游泳馆、天然游泳场)。2023年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9项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36万人。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新增城镇就业6150人。截至2023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5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09万人,离退休人员3.6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115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5.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01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81万,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404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7.83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6万人。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85.1元,比上年增长5.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12.4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11.9元,增长6.4%。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1.73:1缩小为1.68:1。
2023年,湘潭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992.8元,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062.9元,增长4.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693.3元,增长5.0%。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达到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以上标准32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1%。全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6.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年完成营造林1329公顷,年末森林面积8.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3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2.62%。有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5266公顷。
截至2023年末,湘潭县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1起,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21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人。
湘潭县,依湘江,邻省城,交通发达,区位优越。湘江、107国道、岳临高速公路、京广高铁纵贯南北,320国道、潭邵高速公路、湘黔铁路、天易大道等级公路横亘东西。
2023年,湘潭县全年旅客运输总量75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67%。其中,公路运输量6万人次,下降2.67%;水路运输量6万人次,增长20.24%。全年旅客周转量4185万人千米,下降41.85%。其中,公路周转量4137万人千米,下降42.2%;水路周转量48万人千米,增长20.24%。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700千米,其中,高速公路68千米。
湘潭县素有“湘中明珠”之美誉,是中国湘莲之乡、湖湘文化发祥地。其传统音乐青山唢呐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青山唢呐
青山唢呐是中国民间吹打乐种类之一,主要流传在湖南省湘潭县的青山桥、石鼓、分水三乡镇及周边地区,主要在民间婚丧喜庆、玩龙耍狮、佛道仪式和巫傩祭祀等民俗活动中演奏。至迟到清代,以唢呐为主奏乐器的吹打乐在湘潭民俗生活中已相当普遍。按其历史渊源、曲牌结构和表现功能,青山唢呐的曲牌可分为夜鼓牌子、路鼓牌子和堂牌子三种。夜鼓牌子是专用于丧葬的器乐曲牌;路鼓牌子以唢呐、锣鼓组合为主,多为行进演奏;堂牌子民间俗称“坐堂牌子”、“坐乐”、“坐堂”、“大乐”等,是与民间戏曲通用的一种吹打乐形式。在乐曲结构、曲牌名称、旋律特征、表现风格、演奏技巧等方面,各种牌子至今仍保持着较为原始的风貌,代表性的曲牌主要有《哭懵懂》、《对角飞》、《一点鼓》、《闹五更》、《双采莲》、《九腔》、《得胜令》、《耍孩儿》等。青山唢呐以湘中典型的音调特征为基础进行加工创造,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反映了流传地域的审美情趣、风俗习惯和传统观念,具有较高的艺术和民俗文化研究价值。20世纪二三十年代,青山桥地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唢呐艺人,成立了青山桥鼓乐工会。工会成员拥有高超的演奏技巧,声名远播,衡湘四县(衡山、双峰、湘潭、湘乡)因而将青山唢呐演奏称为“青山桥国乐”。
湘潭县山川秀丽。湘江和涓水、涟水穿越县境;古潇湘八景之一的昭山、湖湘文化发祥地隐山、昌山、乌石峰、金霞山可登高览胜;关圣殿、夕照亭等古刹殿宇历史文物犹存;碧泉潭、砚井、汉城桥等名胜古迹可游目骋怀。历代留下了“岸花飞送客,樯燕语留人”、“绿水暖青萍,湘潭万里春”、“杯底还缴龙安云,剑边更落金霞山”等千古绝唱。
乌石红色旅游区
乌石红色旅游区占地面积150亩,主要景点有牌楼、虎头门、铜像广场、纪念馆、故居、德怀墓、烈士墓、乌石峰、乌石寨遗址、楠木冲水库、九船采莲、观景台等,先后荣获“98全国文物系统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点)”、“全国百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多项殊荣。
彭德怀故居:位于乌石镇乌石村,距湘潭市40千米,距韶山毛泽东故居35千米,距花明楼刘少奇故居50千米,与之构成湘中伟人黄金旅游线。故居座西北朝东南,主体面宽三间,进深两间,砖木结构,粉墙青瓦,是一栋具有江南风味的普通农舍。当时名“三华堂”,彭德怀亲手撰写门联“为善最乐,见恶必除”。故居总面积460平方米,正堂门首嵌有汉白玉阴刻贴金“彭德怀同志故居”匾额,为邓小平1982年题写。1983年8月1日,故居正式对外开放,同年10月10,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彭德怀纪念馆:位于乌石镇,距湘潭市40千米。彭德怀纪念馆位于故居斜对面卧虎山下,1996年9月16日奠基,历时3年建成,由江泽民题写馆名。纪念馆富有浓厚地方色彩的马头墙门廊、青灰瓦屋顶以及灰白墙镶着的仿宋窗棂,既有古老的楚湘神韵,又有较强的时代感。纪念馆正厅(又名序厅)有彭总巨型半身铜像一座,高浮雕3组,气势恢宏;壁画2幅。
齐白石文化旅游区
白石风景区:位于白石镇,南岳衡山之下,107国道之旁,是长沙——南岳人文黄金旅游线的必经之地。主要景点有星斗塘老屋、梅公祠、寄萍塘三处故居,有紫荆湖、响水塘瀑布等名水,有莲花峰、九龙山等奇峰。
齐白石故居:又名齐家老屋、星塘老屋、星斗白屋,位于白石乡杏子坞星斗塘。1864年1月1日,世界文化名人、中国现代国画艺术大师齐白石诞生于该茅舍南正房,并在此生活了36年。1993年被列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龙山:五龙山位于中路铺镇的柱塘铺境内,海拔164米,据《湘潭五龙山大杰寺碑记》载:“钟衡岳之灵,毓湘水之秀”,“五峰排闼,其形蜿蜒,故谓之五龙”。此山古木参天,云霞辉映,有江南名刹——大杰寺坐落其间,为明代高僧慧安所建,至今500年。
尹氏宗祠:位于白石镇,又名妙公祠,座西北朝东南,1905—1906年修建,清末古典式建筑。整个建筑的设计、雕刻手艺、木工全部由齐白石大师负责,充分展示了白石大师雕刻技艺的独到精深。尹氏宗祠的大门门联为“金天帝胄,洛水儒宗”,反映了该家族昔日的辉煌。门右有“收族”,门左有“敬宗”,墙头有浮雕水泊梁山、王义章摆渡、梅花等浮雕,宗祠由庭院、善养堂、祖宗堂、戏台等构成。
此外还有紫荆山、晓霞山、莲花寨、紫荆湖、马宋祖居地等景点。
隐山湖湘文化源生态旅游区
隐山风景区:隐山位于排头乡黄荆坪,海拔437米,距湘潭市区40千米。又名龙山,龙王山,历为湘潭四大名山之一。自宋元以来至民果初年,隐山成了州府官吏,文人雅士,迁客骚人荟萃之地。因北宋大文学家,大理学家周敦颐隐居讲学而闻名天下,并因南宋名儒胡安国,胡宏父子在此讲学授徒,创立湖湘学派,而被称为“湖湘文化之源头”。明正德皇帝朱厚照游江南至此,曾亲笔御书“天下隐山”。不仅有隐山碧泉书院,三贤祠,胡安国胡宏父子合葬墓地及左宗棠故居,周小舟故居等人文历史资源,而且自然风光有“四美湖”,龙王洞,天然温泉以及历代为州官府吏,文人墨客浏览的圣地“四池”(莲花池,洗笔池,化砚池,雷池),“八桥八景” (即隐水桥,流叶桥,通箭桥,珂里桥,栗林桥,狮龙桥,神仙桥,龙五桥)等。
此外还有石鼓景区、历史古镇洛口区、河口现代农业观光休闲景区等景区。
湖湘文化发祥地的湘潭县拥有1500多年的建县历史,这里不仅涌现了彭德怀、罗亦农、周小舟等一大批开国将帅和革命先烈,还是齐白石、王闿运、“黎氏八骏”等文化名人的故乡。
湘潭县先后荣获中国湘莲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全国文化先进县、湖南省文明县城、全国生猪出栏和调出第一县、全国十大粮食生产先进县、湖南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12强等荣誉。
2020年4月,入选2020中国医疗服务百佳县市。
2020年6月,入选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湘潭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县城。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2020年11月,入选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2020年12月22日,入选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
2021年6月21日,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
2022年4月14日,入选“赛迪顾问乡村振兴百强县(2021)”名单,位列全国第85名。
2022年4月,荣获“湖南省知识产权建设强县”称号。
2022年8月,入选壹城智库“2022全国县域发展潜力百强县”,排名第71。
2023年2月,入选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