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21:04
湘潭市司法局为1983年湘潭地、市司法局合并而成,属湘潭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当时主管全市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劳动改造等工作,同年底,接管公安机关移交的劳教工作。后又新增司法鉴定,司法考试,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能。局机关设有12个科室, 59名专项编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管理场所的劳动教养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
(四)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六)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湘潭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表
市劳教所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表
办公室
组织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局机关文电、会务、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和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对外联络工作。
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承担湘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证、律师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负责律师、公证员资格的审查和律师、公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的审查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律师、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管理和年检注册组织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对其违纪违规进行查处;指导律师、公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承办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律师、公证机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
基层工作科
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科
拟订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规范;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协助办理国家司法考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协助办理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科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规划;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审查登记、变更、异动、注销、设立等管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的审查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司法鉴定人员职业教育和会同办理职称评审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审查、清理、编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和审核工作;受理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仲裁登记工作。
计财装备科
负责编制局机关行政和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对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劳教工作管理科
指导市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监督检查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掌握劳教工作动态和指导对劳动教养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教育、警戒、习艺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工作;协调处理劳教场所突发事件;指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劳动教养管理所生产、基建、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督促承办上级机关对劳教工作有关事项的批示、要求的落实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重大、复杂案件或指定的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政治部(人事警务部)
研究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直司法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办理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评审等工作;负责所属干部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宣传教育、组织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市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地制订、检查和落实;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责局直机关党风廉政教育和预防教育学习;负责局直机关副科级以上的廉政档案管理;负责副县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的查处。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劳教所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劳教方针政策及有关的法规,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收容管理劳动教养人员;对劳动教养人员进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促使其转化思想,矫正恶习,成为遵纪守法、尊重公德的合法公民;组织劳教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积极发展劳教经济;组织和保障劳教人员生活,做好劳教人员卫生保健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届湖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