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教育局

更新时间:2022-04-01 23:58

湘西州教育局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教育局,负责全州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基本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二)研究提出全州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依法依规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管理分配本级教育预算经费和上级下拨的教育资金;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相关政策;监测全州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政府及组织对全州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并管理资助中小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四)依法依规主管全州教师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直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考察任用。

重要职责

(五)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高等、中等及其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组织实施全州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

(六)负责全州普通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中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

(八)统筹管理州属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规划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协助考察和管理直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其他职责

(十)负责全州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负责全州语言文字规范和普及工作。

(十二)指导全州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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