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5-25 13:54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后勤业务工作。

内设机构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离退休工作科)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息、计算机网络、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局性材料、讲话、稿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

负责市直部分单位的财务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指导所属财务单位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协助财务审计工作;协助做好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建立所属财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档案。

三综合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

承担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市、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公寓楼)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办公区、政务中心办公区及机关住宅小区的公共服务管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公共设施维修及有关人员的户籍管理;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活动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导市直机关卫生、绿化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直机关节约能源工作;承担市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有关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房地产管理科

承担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承担市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调整、分配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管理工作;负责市、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公寓楼)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土地房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

五政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

承担政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直各单位机关后勤业务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土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负责市、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公寓楼)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六负责市直部分单位的财务经费管理工作;协助财务审计工作。

七参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八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政务中心办公区及机关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市直机关卫生、绿化工作。

九指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

黎家发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李合豹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政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中心食堂等综合管理。相关后勤保障,安全、应急、信访维稳、综治等工作。

分管:市政务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市直机关服务中心、市直机关房产管理所

陈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效能督查、招投标比价和采购监管工作,协助黎家发同志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财务管理等工作。

韩长军副调研员

负责:协助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清理、离退休、党务、精神文明创建、双拥等工作。

联系:综合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

董乃玲副调研员

负责:协助做好工会、幼儿教育、机关离退休人员及社区居民的诊疗、保健工作。

联系:工会、市直机关幼儿园、市直机关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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