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08:16
滇陆猪,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滇陆猪全身被毛白色,头中等大,面部清秀,嘴筒平直而稍短,颜面微凹,耳中等大,前倾稍下垂,背腰平直,腹部紧凑,后躯较丰满,四肢粗壮,肢蹄结实,乳头数6对以上,排列均匀、整齐。滇陆猪的主要优点:一是初情期较早,一般为5月龄,母猪发情明显,好配种。二是产仔数高,窝均初产仔11.45±1.62头,经产12.59±2.22头,产活仔10.18±2.25头。三是生长速度较快,饲料报酬和瘦肉率较高。
滇陆猪适应性、抗逆性强,耐粗饲,母性好,肉质优良;鲜猪肉肉色鲜红,肉质细腻,味香可口,营养丰富。其中,商品育肥猪(≥90千克)的胴体瘦肉率≥51.45%,粗脂肪≥9.0%,pH值5.5—6.8,解冻失水率≤5%,肉色3.24±0.28,大理石纹3.30±0.29。
滇陆猪养殖区土壤类型以红壤、黄壤、棕红壤、紫色土、沼泽土、石灰土、水稻土为主,表土层深厚、肥沃,光、热、水资源充沛。地形三面环山,中部是平坦开阔的陆良坝子,略呈三角形,形成高原、山地、丘陵、盆地相间的地貌特征,是滇东北较典型的岩溶地貌,平坝面积772平方千米。最高海拔2687米,最低海拔1640米,平均海拔1840米,适宜进行滇陆猪养殖的海拔高度为1200—3500米的坝区、半山区和山区。
滇陆猪养殖区有南盘江、篆长河、永清河、杜公河、庄上河、麦子河、马街大河、马家河、谢家河、阿油堡河、小百户河、万家河、赫非河、甘河、普山河、阎芳河、西华寺河等主要河流,属珠江水系;南盘江由东北向西南贯穿县境,水资源丰富,总量≥17.3亿立方米,无污染、清洁。
陆良县属亚热带高原季风型冬干夏湿气候区,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干旱,秋凉湿润的特点。年最高气温22.4℃,年最低气温11.6℃,年平均气温14.7℃,年总积温5326℃,无霜期249天,年日照时数2442.5小时,年降雨量为900—1000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5月—10月,适宜养殖滇陆猪。
陆良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养猪业在该地是传统产业,老百姓家家户户把养猪作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之一,历史悠久。由于陆良该地猪产仔数少、初生个体小、生长速度慢等不利特点大大制约了陆良县的畜牧业发展。据《陆良县畜禽疫病志》、《云南省曲靖地区畜禽疫病志》记载:“为了提高该地猪的生产性能,1956年由华侨农场、畜牧和食品部门分别从北京等地引进优良猪种,对该地猪进行杂交改良” 。
1992年—2008年,历经17年在陆良县种猪试验场培育出国家级新品种。
2009年3月,通过了农业部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的审定,证书编号:“农01新品种证字第16号”。
2010年,云南省实施了财政部下达的“滇陆猪良种扩繁与推广”项目。
2011年,国家农业部下达“云南省陆良县滇陆猪良种场扩建项目”,云南省下达的“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滇陆猪标准化养殖项目”。
2014年,滇陆猪养殖区域范围2096平方千米,出栏100万头。
滇陆猪新品种选育先后于1999年、2005年和2008年荣获云南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和云南省农业厅一等奖。
2011年,滇陆猪被评定为云南省“六大名猪”之一。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滇陆猪”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滇陆猪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陆良县所辖中枢镇、板桥镇、三岔河镇、活水乡、马街镇、龙海乡、召夸镇、大莫古镇、小百户镇、芳华镇、华侨管理区共10个乡镇1个华侨管理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03°22′—104°02′,北纬24°44′—25°18′。
1、产地选择
选择养殖区的年平均气温12℃—15℃,年总积温3500℃—5326℃,无霜期180—260天,年日照时数2242.5小时,海拔在1200—3500米的坝区、半山区和山区。猪场应选择在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地下水位较低的地方建盖。圈舍要求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明亮干燥、水源充足,距离交通干道、城镇街道、工厂、学校1千米以上。
2、品种
滇陆猪品种是于1992年利用地方良种陆良猪和引进品种太湖猪、长白猪、约克夏猪通过杂交、继代选育、定向培育出来的新品种。
3、养殖规程
3.1选育方式
严格按制定的《滇陆新品系猪核心群选育技术标准》进行选种。
采用阶段选(70日龄初选、120日龄二选、180日龄终选。)、个体选、窝选、家系内选,并参考同胞、半同胞表现,再结合综合选择指数和公母猪种用体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选种。70日龄初选和120日龄二选要多留精选,根据6月龄测定结果,终选留♂10—14头,♀50—60头,转入备配世代核心群。待240日龄时,剔除个别发育较差猪只后,编制配种计划,进行下一世代繁殖配种。以确保滇陆猪育种质量,为面上提供量多质优的杂交配套母本。
3.2饲养方式
3.2.1 饲养管理
根据滇陆猪标准化规范饲养的要求,再结合滇陆猪所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给予科学合理的营养供给,满足其生长发育的需要,确保猪群的健康体况。把滇陆猪按后备母猪、妊娠母猪哺乳母猪、空怀母猪、种公猪及仔猪培育等不同阶段进行科学管理。
3.2.2饲喂方式
后备母猪60千克以前,自由采食,日喂3—4次,不定量,充分发挥其骨骼、器官的生长潜能;60千克以后适当限饲,日喂2次,严格控制其七—八成膘的种用体况,不得超过八成膘。
妊娠母猪严格控制怀孕前期(初期)与中期的能量摄入,日喂2次,日喂量2.2千克—2.4千克。注重后期能量水平的增加,日喂2次,日喂量2.8千克—3千克。有利于提高仔猪出生个体重和健康水平。
哺乳母猪管理的关键是保证母猪的饲喂量和营养水平,确保母猪的乳汁分泌。日喂2次,日喂量5.5千克—6千克。
仔猪培育分两阶段(乳猪阶段、仔猪阶段)、两早(早诱食、早补饲)、两料(乳猪料、仔猪料)的培育方法。自由采食,日喂4—5次,夜间再添加一次。
种公猪要加强运动,转群后单栏饲养,远离母猪舍,7月龄开始调教,日喂2次,日喂量2.2—2.4千克,配种旺季,增加蛋白喂量。
3.3饮水
饮水水质必须使用符合NY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山泉水、井水或自来水。
3.4疫病防制
滇陆猪的疫病防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疫苗的使用严格按NY5149的规定使用,兽药的使用严格按NY5148的规定使用,卫生消毒:消毒剂的选用应符合NY 5148的规定。病死猪只处理按GB 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猪出栏上市前30天,严格执行国家及省规定的停、休药期规定。
3.5疫病监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再结合本场饲养实际,制订符合本场的疫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6出栏调运
商品猪养殖到5—6月龄、体重达到100千克—120千克为出栏最佳时期。商品猪调运应经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GB 16549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合格者方可出栏上市或屠宰。
3.8屠宰加工
屠宰加工场所、设施设备等应符合GB/T 17237的要求,加工用水应符合NY 5028的要求;屠宰加工放血要完全,修割整齐,冲洗干净,胴体无病变组织、粪污、胆污、泥污和血凝块;冷冻加工产品,应符合以下要求:冷却胴体猪肉,其后腿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4℃,不低于0℃;冻胴体猪肉,其后腿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15℃。
3.7生产记录
生产记录应包括种猪系谱、血缘情况、配种、产仔、哺乳、断奶、生长发育情况、疫病防治、免疫情况、饲料来源、饲料消耗、出售等信息,记录至少保存3年。
滇陆猪猪养殖和销售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严格按NY 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1-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032-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 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管理准则》的规定执行。
严格遵守《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使用制度。在保护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签定标志使用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