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01:53
滦南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份,是滦南县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全职能局,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和办税服务厅。直属单位1个,稽查局。派出机构5个,分别为城区税务分局、柏各庄税务分局、胡各庄税务分局、长凝税务分局、扒齿港税务分局。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党员人数超过100人,另设党委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唐山市国家税务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内设机构
县局内设机构九个,分别为办公室、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统计科、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党委办公室,级别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
(三)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六)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
(七)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八)纳税服务科: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九)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十)信息中心负责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等工作。
三、派驻机构
我局派驻机构5个,分别是:城区税务分局、柏各庄税务分局、胡各庄税务分局、长凝税务分局、扒齿港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税务分局主要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四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