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3 22:19
滨海县人民法院恢复并重建于1978年,经过二十余年的沿革和发展,现设有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等8个审判业务庭局和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共13个部门。派出四个法庭,分别为:开发区法庭、大套法庭、蔡桥法庭和八滩法庭。全院现有在编干警共131人,其中85%达到大专以上学历,19.7%达到本科学历。办公大楼和审判庭位于县城新区,占地25.2亩。
滨海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全面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略,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为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根本保证。特别是近年来,滨海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公正与效率,推出“快捷法庭”,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城区建设、招商引资以及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在法院改革中,构建大立案、大执行格局,司法警察大队与执行局相互兼融,优势互补。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对少年犯采取“圆桌审判”,对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在队伍建设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实行一岗双责,建立责权、利相协调的管理模式。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改革与发展意识、法治与德治意识,廉政与优政意识得到提高。
经过全院干警的奋力拼搏,滨海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先后有3个部门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文明窗口单位和立案信访工作文明行业示范点。有12名同志分别获得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立二等功、三等功,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等殊荣。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6月22日,滨海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被中共江苏省委授予“江苏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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