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12:28
漯河市公安局位于漯河市黄河路999号,职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漯河市公安局地址:漯河市黄河路999号。
2022年5月,漯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入选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表彰名单。
2022年5月,漯河市公安局控告申诉科被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组织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消防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八)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市看守所。
(十一)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三)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市森林公安分局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漯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仓
控告申诉科
科技通讯科
后勤装备科
警令部
宣传科
警卫科
警务督察队
出入境管理科
法制室
交通警察支队
治安警察支队
监所管理支队
公安干校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消防支队
网络警察支队
禁毒支队
巡逻警察支队
刑事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