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7 09:01
漯河市农业科学院,简称漯河农科院,始建于1955年,是漯河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进行农作物及其相关产品的研究。
设有小麦、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植物保护和畜牧兽医等研究所,6个行政处室。主要开展小麦、玉米、甘薯、芝麻、大豆、花生、棉花、西瓜、辣椒等作物新品种选育和植保、园艺、畜牧等研究。
常年承担国家和省、市重点科研项目40余项。拥有科研用地425亩及海南繁育基地20余亩,建有高标准种子贮藏室、春化室、网室、温室,大型科研、加工实验仪器二十余台套,建有局域网、农科院网站、远程教育信息系统和电子科技期刊阅读平台。先后加入国家和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国家小麦、玉米、芝麻、甘薯综合试验站及农业部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承担单位,是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及河南省粮食核心区超级小麦选育基地,是国家玉米改良分中心漯河试验站。
“十五”以来共获各级各类科技成果100余项,先后有30个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和省级审(鉴)定,其中,国审品种10个,取得新品种权保护8项,专利3项。在国家、省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86篇。合著、专著30多部。育成的“漯”字系列农作物新品种在河南、安徽、江苏、湖南、湖北、山东等省进行示范和推广,累计推广面积达2.9亿亩,发挥了巨大的增产增收作用。
我院在农业部全国农业科研单位综合能力评估中,“七五”、“八五”均居全国百强,“十五”全国排名85位,行业排名65位,地市级第9名。科研条件及综合实力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自2000年以来,连年被评为全省农科系统先进单位和全市服务“三农”工作先进单位,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科技创新十佳单位、省科技体制改革先进单位、省科技兴农先进单位。2010年被市委授予全市人才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2010年、2011年院党委被河南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在新的征程中,全院干部职工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研为中心,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努力把我院建成全国知名、全省一流、豫中南区域性农业科研单位,成为豫中南科技创新中心,成果转化中心。
漯河市农业科学院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黄河路900号。
植保研究室
1、开展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及预测预报研究。
2、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基地,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与示范推广。
3、开展生产服务和技术培训。
畜牧研究室
1、开展畜牧兽医和配方饲料技术研究。
2、建立畜牧养殖基地,培育养殖专业村、专业户。
3、开展畜牧兽医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管理科
1、负责科研计划管理,组织课题论证、立项、实施和考核。
2、负责科研成果管理,组织推荐、鉴定和申报各级成果。
3、负责科技档案管理,规范管理科技档案,提高利用率。
4、负责图书资料管理和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利用率。
5、负责组织申报和争取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6、负责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园艺研究室
1、开展西瓜、茄子等瓜果、蔬菜新品种选育及种质创新研究。
2、开展名优特稀瓜菜新品种引进、示范和无公害、绿色生态蔬菜研究。
3、承担省级以上蔬菜、瓜类区域试验。
4、开展瓜果、蔬菜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2、建立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和园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负责豫中农作物品种展览中心工作,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博览、评价和利用工作。
秋粮研究室
1、开展玉米、芝麻、大豆、红薯、棉花、花生等秋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种质创新研究。
2、承担玉米、芝麻、大豆、红薯等秋作物国家和省级新品种区域试验、预备试验和生产示范试验。
3、申报和争取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5、开展玉米、芝麻、大豆、红薯、棉花、花生生产服务和技术培训。
农科院办公室
1、协助院领导搞好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2、负责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
3、负责行政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编发和上报工作。
4、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和信息反馈,协调上下左右的工作关系。
5、负责组织各种行政性会议和集体活动。
6、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党委办公室
1、协助党委搞好党务工作。
2、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作;
3、负责职工教育工作。
4、负责各类人才的推荐和职称评聘工作。
5、负责文书档案和机要工作。
保卫科
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普法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
财务科
1、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年度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会计核算和网上财政支付;
3、负责政府采购和办公用品供应工作。
4、负责水电费收缴工作。
小麦研究室
1、开展小麦新品种选育及种质创新研究。
2、承担国家和省级小麦新品种区域试验、预备试验和生产示范试验。
3、申报和争取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
5、开展小麦生产服务和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