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12:21
召陵区财政局是召陵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综合部门,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监督管理四方面的职能,主要承担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区属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管理等工作。财政局共内设办公室、预算股、经济建设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非税收入管理办、农业股、会计财政监督股、金融贸易企业股、政府采购国资股、投资审核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13个股室、中心。
召陵区财政局是召陵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综合部门,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监督管理四方面的职能,主要承担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区属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管理等工作。财政局共内设办公室、预算股、经济建设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社会保障股、非税收入管理办、农业股、会计财政监督股、金融贸易企业股、政府采购国资股、投资审核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13个股室、中心。
(1)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处理、印鉴保密、档案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催办查办工作及机关后勤、财务、人事劳动、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协调市财政局办公室及人事教育科的工作。
(2)预算股: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和文件拟定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金库等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汇总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承担与区人大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临时预算的管理工作;负责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负责财政年度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帐户;协调与市财政局预算科和国库科的业务联系。
(3)行政政法管理股:负责区级行政、政法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编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协调与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的业务联系。
(4)社会保障股:负责卫生、民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的管理工作;协调与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的业务联系。
(5)农业股:负责农口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编审其预算和决策;负责相关农业生产补助资金的发放监管工作;参与管理乡镇财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干部的工资发放工作;协调与市财政局农业科和债务科的业务联系。
(6)教科文股:负责教育、体育、科学技术、计划生育、文化部门的资产和财政管理;编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区学校教师职工及有关人员的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和人员清查工作;协调与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的业务联系。
(7)经济建设股:负责发展计划、建设、交通等部门的资产和财务管理,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调财政投资项目安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并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指导政府投资的基建招投标底和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工作。研究政府债务政策,统一管理区政府对外债务和债权;编制政府债务预决算和偿债计划;协调与市经济建设科的业务工作。
(8)金融贸易企业股:负责全区“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拟定执行商务、供销社企业和地方银行及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执行境外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有关企业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的具体工作;负责收集和上报工业企业的有关报表和信息;负责与市财政局企业科与金融贸易科的业务联系。
(9)会计财政监督股:负责全区的会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依法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会计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查处打击报复财务人员的重大案件;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检查处理违反税收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和案件;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监督局内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负责财政所所长的离任审计和财务交接工作。
(10)投资审核中心: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方案的评审;提供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的效益评估;审核工程预算(包括标底);参与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审核工程竣工决算,签署审核意见;参与审查工程造价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11)政府采购国资股:拟定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确定区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管理、监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编审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办理企业拍卖、转让、兼并、合并、合资、合作和终止中的资产管理经营工作;办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资产的转让及租赁经营工作;制订资产重组、优化资产结构方案,并组织实施。
(12)非税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区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预算外专项资金年度收支计划;负责区直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预算外专项收入的征收和划转工作;负责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票据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及预算外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负责土地、城建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工作。
(13)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照“集中核算、统一标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要求,正确履行报账手续,及时拨付部门和单位所需资金;认真做好所管部门和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定期向部门和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定时向部门和单位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协助部门和单位编好预算和财务分析,抓好考核管理等工作。
2020年7月21日,被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政府评为“召陵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