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3 09:30
漯河市教育局位于漯河市辽河路305号,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市的教育体系的建设与维护等。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市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研究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联系市内高等学校,协调高校办学中的有关事宜。
(七)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二)将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划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程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二)党委办公室。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局管干部的考核;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群团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所属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审计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订市属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市属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市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五)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市直中小学招生、高中会考以及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学校德育、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七)师资培训科。制订全市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学、小学及幼儿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师德建设。
(八)高等教育科。研究提出全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联系市内高等院校,协调高校办学中的有关事宜;参与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
(九)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研究制定我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政策措施、指标体系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漯河市教育督导报告;承担漯河市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驾驶员编制按有关规定核定。
王海东,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洪义,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吕登峰,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李耀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陈海涛,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组组长
周英民,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考试中心主任
刘磊,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盘松,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地 址:漯河市辽河路305号
邮 编:462008
2021年2月19日,荣获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2022年,入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