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6 08:44
潍坊市司法局是潍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下属山东省昌潍监狱(正县级行政机构)、市昌潍公证处(公益3类事业单位,副县级)、市法律援助中心(公益1类事业单位,正科级)3个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协调监狱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涉外、涉港澳台的公证事务。
(八)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及对港澳台联络工作。
(十)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一)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二)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登记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四)指导、承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关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十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科。
(三)法治调研督察科。
(四)立法科。
(五)备案审查科。
(六)行政复议科(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办公室名称)。
(七)行政应诉科。
(八)行政执法监督科(对外使用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名称)。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
(十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科(挂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牌子)。
(十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
(十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
(十四)律师工作科。
(十五)社区矫正工作科(挂戒毒管理科牌子)。
(十六)监狱管理科。
政治部(挂警务部牌子)。
机关党委。
单连功: 潍坊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政治处主任(由同级副职兼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政治处副主任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纪检、监察机构和编制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11月,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胜利东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