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16 12:57
潍坊综合保税区实行“特区特管”政策,享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区内海关、国检、工商、国税、地税、银行、货代、物流、仓储等机构一应俱全,企业可在区内办理一切注册、建设及进出口等手续。
区位优势明显。潍坊是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位优越,交通便利,市场腹地大,辐射能力强。距青岛、烟台、日照等港口均在200公里左右,距济南、青岛国际机场分别为180、120公里,潍坊机场是省内最大货运机场。胶济铁路横穿潍坊,济青、济青南线、潍莱、青银、东青等高速公路交汇于潍坊。潍坊综合保税区距潍坊铁路货运东站2公里,紧靠高速公路枢纽,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市场腹地广阔。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中部,东邻青岛、烟台,与日韩隔海相望;西接淄博、东营、滨州,连接山东西部内陆地区;南临临沂、日照,辐射河南、江苏;北靠渤海莱州湾,具有广阔的发展腹地,市场潜力十分巨大。
产业基础雄厚。潍坊市产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配套能力强。农业优势显著。潍坊是全国农业产业化经验发源地,农副产品加工业总量占全国的一半,禽肉、蔬菜出口分别占全国的40%和20%;工业发展迅速,有32种产品居全国同行业前列,45种产品生产规模居全省同行业第一;流通贸易繁荣,潍坊是全国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和山东半岛商贸物流中心,物流企业达2100多家,年交易额700多亿元。
设施配套完善。潍坊综合保税区通关快捷、手续简便、管理规范、设施完善。一期1.7平方公里,已全部完成“九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配套区已完成水、电、路配套,具备项目开工条件。
1、保税加工
综合保税区内生产企业可从事国外进口原材料保税加工后出口(或销往国内),或从国内采购原材料入区退税后加工出口。保税加工功能为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产品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政策凹地。
2、保税物流
综合保税区可为区内外进出口企业在采购原材料、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货物保税状态下的仓储、配送、增值加工、国际中转、进口复出口等物流服务,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3、货物贸易
综合保税区内允许注册贸易公司,区内各类企业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可从事全球或地区性采购、分销、配送业务。 对入区的货物,可进行进出口集运的综合处理或商业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级分类、分拆分捡、分装、加刷唛码等。
4、服务贸易
在综合保税区内从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产品测试、售后维修、设备租赁等服务贸易业务,可设立国际航运中心、采购分拨中心、营运结算中心及期货交割中心。
5、口岸功能(虚拟口岸)
利用青岛机场和青岛前湾港的国际交通枢纽资源,引进卡车航班、卡车轮船等业务模式,将口岸功能延伸后移到潍坊综合保税区,等同于在潍坊综合保税区设立了“无跑道国际机场(虚拟机场)”和“无水国际码头(虚拟码头)”。所有进出口货物,在综合保税区即可办理完原先需到青岛口岸办理的申报、查验、放行等手续,不需再到青岛办理。
1、保税加工政策
◆免税:从境外进区的设备、原材料、基建物资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制成品及边角料、残次品、余料、废料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企业出口加工产品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保税: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的原材料、包装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额保税。
◆退税:从区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使用水、电、气实行退税政策。
◆免证:货物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和其它国家之间自由进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需配额和许可证;海关不实行《登记手册》管理;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实行合同核销,不实行单耗管理。
2、保税物流仓储及进出口贸易政策
◆区内存储货物的品种和仓储时间不受限制,可在不改变物权情况下,根据物权单位的指令,将仓储于保税仓库内的货物直接或进行简单加工后自由配送;销往区内、国内其他特殊监管区或境外,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区外企业可将多种商品入区获得退税后,根据客户指令集运出口。
◆国内外采购商从境外采购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按照区外企业需要,分批次办理出库供货。
◆加工贸易企业将采购的国产中间产品出口到综合保税区(国内货物进区可视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贸易企业办理进口手续,以达到出口退税的目的。
◆区内企业可开展研发业务,所用境外和国内的仪器、设备、材料等不受产业限制一律享受免税、保税和退税政策;境外和区外进出的检测货物,享受保税政策;国产出口设备等货物可进入区内保税维修并复运出境。
◆区内与境外间进出的货物,海关实行备案制,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3、海关监管政策
◆海关对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向海关集中申报手续。
◆经海关批准,区内企业可将其进口料件和生产的半成品委托区外企业加工,经加工后返回综合保税区。区外企业也可委托区内企业加工,加工后返回区外。
◆海关对于综合保税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区监管场所之间往来的货物,实行保税监管。
◆综合保税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4、检验检疫政策
◆区内企业从境外入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
◆从非保税区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又输往非保税区的,不实施检验。
◆经综合保税区转口的应检物,在区内短暂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撒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
◆对入区后又复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免予实施检疫。
◆转口应检物出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出具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证书或检疫处理证书的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验和检疫处理。
◆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5、外汇管理政策
◆企业可开设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及资本项目外汇专用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需核定。
◆进出综合保税区的免税、保税货物,以外币计价结算,其它物品进出综合保税区可以外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企业不实行合同核销制度,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无需向外汇管理局办理收付汇的核销手续,外汇凭相关单证从银行支付。
◆企业有条件购汇,允许人民币资金注册企业,以不超过其注册资本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部分购汇。
◆中外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现汇账户,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
6、其他方面政策
◆启运港退税:从国内其他港口启运经潍坊综合保税区中转的货物,在离开启运地时即可办理出口退税。
◆离岸账户:综合保税区内允许开设离岸账户,为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提供资金结算便利,跨国公司可在区内设立财务中心和结算中心。
◆自由流转:综合保税区内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自由流转。区内企业之间在转让货物时,只需向海关报送货物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不需要报关办进出区手续。
从功能政策看,潍坊综合保税区集海关、国检、外汇、税收等众多优惠政策与一身,又能整合延伸山东半岛海港和空港口岸功能,必将成为潍坊乃至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先行区和示范区。从区位优势看,潍坊综合保税区位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三区”的叠加区域,区位优越,腹地广阔,为加快现代国际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省转方式调结构和“三区”建设搭建了重要开放平台,必将有力地促进全省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的实施。
王龙堂:党工委书记
石铭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关凤云: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 华: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德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 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蒋建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姜 涛:党工委委员、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致颖: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潍坊综合保税区产业配套区在围网海关监管区南侧,规划面积13.26平方公里,分为电子信息、新材料、精密机械、科技研发、专业物流等多个产业园区。主要安置与网内海关监管区企业关联度高的配套企业、产品兼顾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企业、利用保税原材料就近加工的企业、先进制造业、贸易物流企业、商务生活服务企业等;以及依托山东和潍坊产业优势,引进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附加值高、辐射带动力强、财政贡献率大的二三产业投资项目,享受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所有优惠政策,依托紧邻保税监管区的地理优势,充分利用综合保税区的优惠政策,运作更灵活、通关更便捷、更具有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