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启东

更新时间:2024-09-08 22:45

潘启东,男,汉族,1974年9月生,广东兴宁人,本科学历,1995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95年9月后,兴宁市宁塘镇司法所工作,任司法员、副所长(其间:1995.08--1998.07中山大学自考法律大专毕业);

1999年5月后,任兴宁市宁塘镇国土所负责人、所长;

2000年5月后,任兴宁市宁塘镇镇长助理;

2002年2月后,任兴宁市宁塘镇负责人、副镇长;

2004年11月后,任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广东省委党校工商行政管理本科毕业);

2009年2月后,任兴宁市水口镇党委副书记;

2010年8月后,任兴宁市宁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2年7月后,任兴宁市宁新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4年8月后,任兴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6月后,任广东兴宁铁山渡田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兴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4月后,任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兴宁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1年9月后,任兴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职务任免

2021年11月19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潘启东当选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老区建设、水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气象工作。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市政协,市气象局。挂钩联系黄陂镇。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