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9 14:38
潘定权,男,苗族,副主任医师,1964年1月出生在广西资源,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2001.02-2001.12 资源县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1.12-2004.08 资源县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4.08-2010.02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
2010.02-2010.06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0.06-2020.04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020.04-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曾任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纪检书记。
2022年3月12日,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潘定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桂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5月,潘定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2年10月1日,一审判决书公布,被告人潘定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退出的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三百六十四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0年9月8日,获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