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7 10:26
潘希曾(1476~1532),字仲鲁,号竹涧居士,浙江金华人,明朝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卒赠兵部尚书。
弘治十四年(1502)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丁母忧,服阙,授兵科给事中。上疏阻止太监汪直的义子汪钰请求升任锦衣卫镇抚,带俸守茔。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
正德二年(1507),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而还,升任吏科右给事中。因为不贿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
正德五年(1510),刘瑾伏诛,起迁刑科右给事中。
正德七年(1512),和编修湛若水奉命出使安南。升任礼科左给事中。历任工部都给事中。
正德十一年(1516),升任南京太仆寺少卿。
明世宗即位,升任南京太仆寺卿。
嘉靖二年(1523),升任南京太常寺卿。改任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馆。在大礼议中伏阙争大礼。
嘉靖四年(1525),升任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改任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
嘉靖十年(1531),改任兵部右侍郎,升任兵部左侍郎。
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
高祖父:潘彦亨,明朝洪武年间,以贤良征召至朝廷问治道,奉使江右,未拜官而卒。
曾祖父:潘文华
祖父:潘洪,曾任御史,官至广西按察佥事。
父:潘璋,成化八年进士,官至陕西按察司提学副使。
次兄:潘希颜,曾任汝王府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