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5 16:59
潘自强(1936年6月1日-2022年1月19日),湖南益阳人,北京大学毕业。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专家,中国原子能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功勋奖章获得者,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主任。
1936年6月1日,潘自强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
1953年,进入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就读大学本科。
1957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之后进入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研究员、研究员。
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2013年,当选中国辐射防护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潘自强主要从事辐射防护领域的研究,在辐射防护学科体系和基础结构的建立、开拓和发展,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方面作了开拓性工作。
潘自强在中国辐射防护学科发展初期,1963年提出了中国的实用保健物理学框架,在保证核武器研制和核能发展中,完成了多项监测技术和方法,对中国辐射防护学科体系和基础结构的建立、开拓和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自20世纪70年代,率先开展、参与并指导完成了“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主持完成了“中国核工业30年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等工作。20世纪80年代初发表了“制订核电站辐射防护的原则和主要数值限”等文章,在秦山核电站选址的环境影响审查中起了重要作用,从那时起步并一直延续的“能源与环境”的系统研究,为中国核电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技术基础。推动“辐射事故和应急体系”的建立,在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方面作了开拓性工作,多次主持编制“国家辐射防护标准”。提出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应以地质处置为中心的观点”,奠定了中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
截至2007年7月,潘自强先后发表论文260余篇,出版专著40本,译著34本。
2008年10月15日,“核科学技术院士专家南华行”系列学术报告会——潘自强院士报告会在南华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潘自强作了题为《积极发展核电是解决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途径之一》的学术报告。
2009年4月21日,潘自强应华北电力大学核科学与工程学院陆道纲院长的邀请到“华电大讲堂”作了关于《核电站辐射防护与切尔诺贝利事故》的报告。
2018年10月16日,潘自强应邀来南华大学,在红湘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作主题为《核与辐射科技一些概念的辨析和核能的公众可接受性》的专题报告。
潘自强兼任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环境学会核安全和辐射环境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环保部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核应急专家委员会主席、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辐射防护专业博士生导师、联合国原子辐射影响科学委员会中国代表;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主委员会委员,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顾问委员会、放射性废物管理顾问委员会和辐射防护顾问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名誉院长。
2022年1月19日,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委研究员潘自强,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1月25日上午,潘自强同志的遗体送别仪式在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潘自强为培养辐射防护人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国工程院评)
潘自强早期完成了多项辐射防护监测技术,提出了我国保健物理学框架,并始终站在辐射防护科学和技术的前沿,为核武器研制期间的辐射防护工作和保证核工业良好安全记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辐射防护学科的主要带头人之一。(中国环境出版集团评)
潘自强在1963年提出了我国的实用保健物理学框架,在保证核武器研制和核能发展中,完成了多项监测技术和方法,对我国辐射防护学科体系和基础结构的建立、开拓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世纪70年代,率先开展、参与并指导完成了“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主持完成了 “中国核工业30年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等工作。发表了“制订核电站辐射防护的原则和主要数值限”等文章,在秦山核电站选址的环境影响审查中起了重要作用,从那时起步并延续至今的“能源与环境”的系统研究,为我国核电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技术基础。他积极推动“辐射事故和应急体系”的建立,在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方面作了开拓性工作,多次主持编制“国家辐射防护标准”。他提出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应以地质处置为中心的观点”,奠定了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为培养辐射防护人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