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9 09:51
潜江市公安局,是潜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二)组织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三)防范、外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五)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九)负责到潜江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
(十三)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工作及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拟订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潜江市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指挥中心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副局级)
负责全局的指挥协调、信息传递、检查督办、通信保障、公安统计、保密、档案管理、计算机监察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来信来访,控告申诉接待,以及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工作。内设秘书科、调研科、通信指挥科、计算机监察科、信访科。
2、政治处(副局级)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民警的教育培训、人事调配、任免、奖励、工资福利、警衔、公务员考评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党团组织建设、计生、妇女、老干等工作。内设综合科、人事干部科、宣传科、老干部科。
3、法制办公室(副局级,挂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进行法制业务培训;负责公安行政案件的其他应诉活动,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刑事强制措施、治安案件、劳教案件的审查把关,提请逮捕、起诉及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内设综合科、劳教案件审批科、刑事执法监督指导科、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
4、行财装备科
负责全局公安经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制定和落实公安装备计划;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5、监察室(挂审计科牌子)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负责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6、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审批发证及入境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7、网监支队(副局级)
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违纪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制定全市信息安全和技术防范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8、刑事警察支队(副局级)
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指导、协调各类案件的侦破;负责刑事技术侦察及情报资料、刑侦据点的管理工作。内设综合科、技术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局级)
负责掌握全市敌情、社会治安动向和政治案件的侦控工作,以及对境外(国外)情报信息的调研工作;负责派出所基础工作指导,现行案件及“两非”和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等工作。内设综合科、侦察一中队、侦察二中队。
10、治安警察支队(副局级)
负责掌握全市社会治安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业务工作;指导治(内)保组织和经济民警队、治安联防队的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管理特种行业和参与维护公共复杂场所的秩序;指导全市户政、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安全保卫工作,受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和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95类刑事案件。内设综合科、治安科、户政科、经济文化保卫科、警卫科、治安行动队。
11、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局级)
负责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内设综合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12、巡逻警察(特警)支队(副局级)
负责城区巡逻执勤和全市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协助追逃工作。内设“110”中队、巡逻一中队、巡逻二中队、巡逻三中队。
13、交通警察支队(副局级,挂公路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牌子)
负责查处道路交通事故,宣传交通法规,整顿交通秩序,管理交通设计,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车辆、公路巡逻、驾驶员及联片组的管理等工作。内设综合科、财务科、政宣科、道路交通事故调处科、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道路交通秩序科。下设园林交警大队(副局级)、广华交警大队(副局级)、高场交警中队、浩口交警中队、熊口交警中队、泽口交警中队、张金交警中队。
14、监所管理支队(副局级)
负责看守、拘留“三所”的管理工作及对监所经费的管理;负责监所建设规划实施及监所监控技术装备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15、禁毒支队
负责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承办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16、第一看守所
负责依法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械看守,保障监所安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政治攻势、深挖余罪;负责对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文明管理;负责依法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17、治安拘留所
负责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拘留人的管理教育;负责搞好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党委书记、局长苏才峰: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委蒋代永:协助书记、局长处理市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政治思想、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统筹全局基础设施建设。
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于文学: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分管交警支队、高警支队、警务保障处、消防工作;联系金潜守押公司;牵头全局精准扶贫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全局综治(平安建设)考核、城市管理考核、创文创卫考核工作、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王场派出所、高石碑派出所、积玉口派出所、后湖派出所、高场派出所。
党委委员王灯清:分管督察支队、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信访办、审计办;牵头信访考核、法治潜江建设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总口派出所、渔洋派出所、老新派出所、熊口派出所、金熊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邹友华:分管国保支队、治安支队、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内保支队、环保支队、森林警察支队、警卫科;联系火车站派出所;牵头招商引资考核、部门服务企业考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园林派出所、泰丰派出所、杨市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彭勇:分管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经侦支队;联系武警中队;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泽口派出所、竹根滩派出所、周矶派出所、兴隆派出所、广华寺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管敏:主持禁毒办全面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主管信息化办、“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工作;分管办公室、刑侦支队、禁毒支队、直属侦查大队、网安支队、视频侦查支队;牵头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考核、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工作、市级目标责任考核结账各项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张金派出所、龙湾派出所、浩口派出所、白鹭湖派出所、运粮湖派出所。
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留置看护管理办公室;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62号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其中夏季(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30-18:00
2020年9月21日,潜江市公安局获“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潜江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党支部被授予湖北省“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