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4:51
潭城镇(已撤销),隶属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位于海坛岛中部,东、南与澳前镇接壤,西与岚城乡相邻,北与国营林场为邻。辖区总面积10.3平方千米,下辖13个社区、4个行政村。2019年末,潭城镇辖区有户籍人口6.64万人。
清朝雍正九年(1731年)4月,县丞署设址该镇。
中华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平潭县第一区。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年),设潭城镇,仍属平潭县第一区。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8月,撤销区署,直属县政府。中华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改设乡镇,潭东乡并入潭城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潭城镇,直属县政府。1950年2月,属平潭县四区。1956年,直属县政府。1958年8月,潭城与潭东合并为潭城分社。1961年7月,潭东分出,设潭城公社。1970年6月,潭城公社与红心农场合并,改称为红心公社。1978年9月,复称潭城公社。1980年4月,潭城公社分为城关镇和岚城公社,1982年9月,改为潭城镇。
2021年4月,撤销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设立海坛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原潭城镇政府驻地城中村,行政区域界线随原潭城镇、澳前镇、岚城乡行政区域界线。
截至2020年6月,潭城镇下辖13个社区、4个行政村:辕门社区、右营社区、瑞龙社区、城东社区、红山社区、宝湖社区、中埔社区、桂山社区、白鹭社区、东门社区、佳林社区、竹园社区、小湖社区、城北村、城南村、城中村、北门村。镇政府驻盛林庄143号。
潭城镇地处海坛岛中部,东、南与澳前镇接壤,西与岚城乡相邻,北与国营林场为邻。辖区总面积10.3平方千米。
潭城镇大部为海滨平原区,地势较为平坦,海拔10—20米。
潭城镇属南亚热带半湿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霜雪罕见,日照充足,季风明显,夏秋多旱。常年平均气温在19—19.9℃。极端最低气温出现于1—2月,一般3—5℃;极端最高气温出现于7—8月,一般30—35℃。年平均降水量1176.7毫米,极端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19天(1959年5月29日至6月16日,降水量达442.3毫米)。年平均风速6.3米/秒,年平均气压为1011.9百帕。
潭城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和旱滂。台风主要集中在6—9月,平均每年5次。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01年6月23日,2号台风“飞燕”正面袭击,最大风速达每秒34米,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夏秋两季,如果梅雨偏弱或结束得早,副热带高压很强,常常出现夏秋连旱,对农作物的生长带来严重影响。
2011年末,潭城镇辖区常住总人口达12.8万人,城镇常住人口5.92万人。城镇常住人口中,男性3.05万人,占51.5%;女性2.87万人,占48.5%。
2017年末,潭城镇辖区有常住人口14.37万人。
2018年末,潭城镇辖区有户籍人口6.64万人。
2019年末,潭城镇辖区有户籍人口6.64万人。
2011年,潭城镇完成财政总收入1429万元,比2010年增长9%;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增值税330万元,营业税776.5万元,企业所得税98万元,个人所得税97.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3.6万元,房产税2.3万元,印花税19.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2万元,预算外收入30万元。
2017年末,潭城镇有企业2670家,企业从业人员2.34万人。
潭城镇粮食作物以甘薯为主,主要经济作物为花生和蔬菜。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
2011年,潭城镇粮食播种面积48.1公顷,粮食总产量232吨;花生种植面积99.3公顷,产量212吨;蔬菜(含菜用瓜果)播种面积245.3公顷,产量4625吨。肉类总产量867吨,其中猪肉产量786吨、禽肉产量61吨、羊肉产量20吨;禽蛋产量1293吨,其中鸡蛋产量1197吨、鸭蛋产量96吨。
潭城镇工业以机电、水产品加工、轻工业为主。
2017年末,潭城镇有工业企业2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
2018年末,潭城镇有工业企业2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
2019年末,潭城镇有工业企业2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
2011年,潭城镇有银行业金融机构9家,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1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2亿元。
2018年末,潭城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83家。
2019年末,潭城镇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有83家。
2011年末,潭城镇有幼儿园45所(其中公立幼儿园2所),在园幼儿9000多人,专任教师65人;小学IO10所,在校生1.9万人,专任教师700多人;公立初中4所,在校生1.5万人,专任教师35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末,潭城镇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4个,业余文艺创作队伍达100多人。
2011年末,潭城镇有翠园公园、森林公园、体育场、海渔广场等大型文体活动场所。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8%。
2011年末,潭城镇有各级保疗卫生机构5个,有床位470张,每万人拥有病床126张。专业卫生人员566人,其中执业医师172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247人,检验人员28人。15个村(居)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92%。
2011年,潭城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36户,人数1806人,支出低保金446.9万元。救灾救济款支出12万多元。全镇低保对象和残疾人实现了免费参加新农合医保和城镇医保。首批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23户低保户已搬入廉租房新居。
因辖区为平潭县政府驻地得名。
福建平潭海岛国家森林公园,地处海坛岛东部海滨,面临海坛博和台湾海峡,紧邻平潭县城,总面积1295.7公顷,1992年经原林业部批准建立,于1999年升格为国家级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