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7 16:48
潮州市质监局是潮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任务: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的定期检验;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制造驻厂监检和安装监检;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开展检验技术研究;对本行政区域的电梯、起重机、厂内运输车辆、客运索道及游艺机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装、使用进行安全检验,统计、上报有关检测检验数据;参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报告;对企业的检测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特种设备用户安装、保养单位提出的关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进行技术分析或技术检验;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承担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交办的工作。
党组书记、局长刘御雄同志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谢伟龄同志分管质量科、计量科工作,联系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健武同志分管标准化科、稽查分局、举报投诉中心、市政府打假办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洪丹阳同志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斌同志分管政策法规科、案审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联系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赖伟平同志分管纪检组、监察室、党委办工作。
调研员赖奕民同志协助局长开展工作。联系标准化协会、计量协会、特种设备协会。
副调研员刘奕才同志协助谢伟龄同志开展工作。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
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修)订本局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本市系统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市系统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质量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名牌发展战略;推行产品诚信制度、设立质量奖励制度、执行设备监理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监督、认证监管相关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接受省局委托或协助省局开展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的生产许可工作,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的强制检验工作。
标准化科
组织制订、修订有关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全市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计量科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执行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承担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指导和监督本市系统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负责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票据管理以及罚没物资处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科技、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市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本市系统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拟订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察室(与纪检组、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本市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稽查分局
组织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本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协助和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本市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承担本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上级“打假办”交办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