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2 19:11
澳大利亚总理(英语:Prime Minister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联邦的政府首脑,是由澳大利亚总督代表英国君主任命的,因为澳大利亚君主一般常驻英国而不在澳大利亚,国家元首的职责通常由总督代理 。
澳大利亚总理是澳大利亚政府首脑,由澳大利亚总督代表英国女王任命的。澳大利亚宪法没有提到总理一职,因此总理的存在和职权皆由惯例来确定。按照威斯敏斯特体系的惯例,澳大利亚总督作为象征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干预行政,所以总理是实际决策者和最高行政长官。同样根据威斯敏斯特体系的法律结构,总理由下议院(众议院)掌握多数席次的党派来推举,并被视为该党派的实际领袖。总理通常必须是联邦议员(Member of Parliament;MP)。现任总理是安东尼·阿尔巴尼斯。
澳大利亚总督任命总理的法理依据是《宪法》64条。此条赋予总督任命大臣(Ministers of the Crown,即部长)的权利,并规定被任命者必须是联邦议员,或在接受任命后三个月以内当选联邦议员。所有大臣在宣誓就职之前,必须加入联邦行政会议。按照惯例,由行政会议的一级成员组成联邦内阁“The Cabinet”。《宪法》64条同时规定,总理和其他部长的任期由总督裁夺。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会遵循总理的建议。而总督的任命,一般也是由总理向君主直接提名。君主自1930年代确认英帝国自治领地的独立地位以来,也一直尊重澳大利亚总理的提名任命总督。
除了每三年举行的选举,总理按照惯例,在无法使预算案在下议院审议通过,或下议院决议不支持总理的情况下,应该提出辞职。
虽然法律上总督有罢免总理的权利,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不会干预。联邦历史上仅有的一次总督将总理罢免的先例是发生在1975年的宪政危机。当时的总理惠特兰无法使预算案在上议院通过。总督科尔在未寻求总理意见的情况下,召见了总理并免除了他的职务,同时任命反对党领袖福瑞泽为总理。此决定在当时以至当今都颇受争议。
同样,虽然法律上总督是由君主任命,而且按照惯例,总督的任命和免职都由总理通过对君主的建议来决定,但在英国的君主自1930年代以来也从不干预澳大利亚的宪政。即便于1975年的宪政危机中,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仍然决定不予干涉,理由是澳大利亚自从1942年接受《威斯敏斯特条例》以后已经是独立国家。
作为实际的政府最高领导人,总理有权使用空军提供的专机。总理在首都堪培拉的官邸是俗称“别墅”的澳大利亚总理府(The Lodge),在最大城市悉尼的官邸是位于北悉尼港的齐力比丽楼(Kirribilli House)。前总理陆克文在堪培拉雇用一名高级厨师、一名助理厨师、一名保姆、一名高级管家和两名助理管家;在悉尼雇用一名厨师和一名管家。退休总理享受终生礼遇。
安东尼·阿尔巴尼斯:1963年出生于澳大利亚悉尼,悉尼大学经济学学士。1996年当选澳大利亚联邦众议员。1998年起先后任工党就业和培训、环境、水资源等事务发言人。2007年起任工党政府基础设施和交通部长、区域发展和地方政府事务部长、联邦议会工党领袖等职。2013年任副总理。2019年任工党领袖。2022年5月出任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