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市政厅

更新时间:2024-09-29 13:40

澳门市政厅(Macau City Hall)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构之一。其前身是议事局,成立于1583年最初由澳门土生葡人管理,拥有警察和税收等重要职权,不受澳督管辖。1809年改称市政厅,分澳门市政厅和海岛市政厅,负责管理澳门市区和离岛的市政工作。市政厅负责制订和执行有关市容、清洁、交通、市场、摊贩、殡葬、招牌等所谓“自治条例”。市政厅的权力机构是市政委员会,由主席(市政厅长担任)及委员6人组成。

部门和职能

市政厅的职责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和建设、公共卫生、文娱康乐活动、维护环境及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其运作与每一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工作范围较为广泛,是一个颇为庞大的机构。

澳门市政厅由10多个部门组成,主要的有市政机构辅助暨顾问办公室、文化暨康乐部、市政卫生监察部、综艺馆、流动小贩组、市政警察、行政暨财务部、资讯中心、交通事务部、法律暨公证办公室、卫生暨清洁部、公园暨绿化部、工场及运输部、市政工程部、市政化验所等。

公园绿化部——下设外勤组、公园及花园组、坟场科、负责全澳公园、小型动物园、坟场的保养、管理及维修,在街道上的休憩区、花圃进行绿化,研究培养及医治植物的方法,修剪对公众造成妨碍的植物。工场及运输部——是对内性较强的部门,下设电机设备组、车辆管理组及修车组。其职责主要是管理及保养市政厅的车队,协助其他市政部门保养及修理各种机电设备

市政工程部——下设3个处9个组,是市政厅内较为庞大的部门,分别有建设处、路政处、工程处、工程监督组、电力组、研究及设计组、道路计划组、道路工程监督组、坑道准照组、地形测量组、牌照组、地籍组。建设处负责对本澳市政楼宇、公共场地、街市、公园、花园及其他杂项工程,并进行美化环境的研究及计划。工程处负责对公共街道及各项城市设施进行维修工程,对公共和私人机构提供后勤支援,还进行节日的灯饰布置工作。路政处负责制订公共街道重铺、拌水系统及开坑工程方案。此外,发出门牌,批准在公共街道上施工,管理征收招牌及广告牌,冷气机滴水等,亦为工程部的职权。1993年7月15日起,游戏机中心、发廊、餐厅、戏院等牌照的签发,由工程部牌照组负责。

市政化验所——下设微生物组及化学组,其工作范围包括有系统控制澳门及离岛输水网的供水质量和控制泳池的卫生质量,检验井水、海水的水质,应政府机关及私人团体的要求,测定供水质量标准。

卫生监督部、文化暨康乐部、综艺部、流动小贩组、市政警察是市政执委会直接管辖的部门。

卫生监督部——是一个工作量颇大的部门,下设健康卫生监察组、街市组、狗房及动植物卫生组。负责检查入口的猪、牛、蔬菜、海产、冻肉及食肆的卫生,管理市政街市,控制活牲畜的出入境及发出有关证明,提供禽畜的医疗服务,捕捉流浪犬等.

文化暨康乐部——下设展览组、民俗组、城市文娱组、艺术设计组。统筹市政厅举办的各类展览、城市文娱活动、文学艺术比赛、音乐舞蹈表演,并协助政府其他机关及民间社团举办上述活动。

综艺馆组——是管理综艺馆的部门,为市政厅、政府机关及民间社团提供大型活动的场馆,曾在此举行多项国际性的比赛和表演。

流动小贩组——除了负责本澳约2000个合法小贩的发牌及管理工作外,在检控无牌小贩的同时,还承担了堵截水货食物入口的责任。

市政警察——职责是对违反市政条例的市民或机关做出检控,将街道上违例停泊的电单车吊走。市政警察与一般市政稽查不同之处,是具有警员的身份。在维持秩序及执行市政条例时,受到的阻挠较少,所以在有必要时,亦会应其他市政厅部门的要求提供协助。

人员数量

过去5年澳门市政厅人员的数量,除1989年即首届市政议会成立那年增加了265人外,其余各年的人数均逐年下降,其中以1992年的下降幅度最大,其主要原因是当年9月垃圾收集私营化后,有630名原属于市政厅卫生清洁部的散位员工转到澳门清洁专营公司。

过去5年市政厅人员的总数如下:1988年1696人;1989年l961人;1990年1959人;1991年1551人;1992年12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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