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6 19:56
保安司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制定内部保安范畴政策和监督与该范畴有关的政府部门的实体,其司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提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保安司司长在下列施政领域行使职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内部治安;
(2)刑事侦查;
(3)出入境控制;
(4)海上交通及有关罚则的监察;
(5)民防;
(6)监狱体系的协调及管理;
(7)第11/2001号法律所定范围内的海关事务。
.司法暨纪律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