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0 15:13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濮文〔2009〕173号),设立濮阳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研究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执行国家、省经贸政策,贯彻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管理外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执行国家、省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全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展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市级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一)研究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十二)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市政府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三)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濮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运转、文秘事务、档案机要、新闻发布与宣传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报全市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省、市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四)世贸组织与法规科
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商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研究分析全市商务形势,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市场秩序科(濮阳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对外贸易管理科(濮阳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承担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申领、管理;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承担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的申报、组织工作;执行国家、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
编制流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科(濮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九)市场运行调节科(濮阳市茧丝绸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濮阳市茧丝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外资科(濮阳市外商投诉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诉的相关工作。
(十一)外经科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三)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中共濮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濮阳市监察局派驻市商务局纪律检查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核定机关驾驶员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一)市商务局挂濮阳市招商服务局牌子。
(二)市商务局负责省商务厅分配我市的部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负责国家分配我市的粮食、棉花、煤炭的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党组书记、局长:运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