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7 16:05
综合协调局机关、抽样调查队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宣传、信息、档案管理、信访、保密、安全保卫、机关后勤服务、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本局目标考核工作。
县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抽样调查队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抽样调查队各项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抽样调查队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基本建设工作。
(二)综合平衡科
组织实施综合、平衡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对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负责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资料,编辑出版统计年鉴;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等的核算以及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的有关工作;搜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指标,做好百强县评比基础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税收、外贸、外资、外经等统计数据;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负责有关专业统计的统计监审工作;会同县目标办做好全县目标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提供数据、配合检查等。
(三)法制科
依法审批或备案县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地方统计规范性文件的拟订,提出有关修改意见;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县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四)工业投资科(能源科)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企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收集、管理和提供工业、运输、邮电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物资能源生产、房地产业、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的能源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能源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本地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对有关专业统计的统计监审工作。
(五)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人口、劳动工资、科技、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灌云位于东经119°2′50″—119°52′9″,北纬34°11′45″—34°38′50″,处江苏省东北部,连云港与宿迁之间,东部濒临黄海,与韩国、日本等地区相望;西与沭阳为邻;南隔新沂河与灌南相连;北与连云港、东海交界。东西最大直线距离73公里,南北最大直线距离44公里,总面积1538平方公里,人口103万,辖10镇、2乡和1个街道办事处。
灌云县历史悠久,早在6500年前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命名建县,因南有百川灌河,北靠名山云台而得名。灌云1949年后属苏北人民行政公署,1953年属江苏省淮阴专署,1983年后为连云港市管辖。
灌云先后荣获全国民营经济最佳投资县、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中国豆丹美食之乡、中国名厨之乡、中国旋耕机之都、全国旅游百强名县、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工作先进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海洋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人民防空先进城市、水利工作先进单位、粮食生产先进县、双拥模范县、平安县、社会治安安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县和全省体育强县等称号。
局长:曹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