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1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属丰润县八区。
1958年,为王官营人民公社火石营管理区。
1961年,改置火石营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置火石营乡。
1988年,撤乡,改置火石营镇。
2002年5月,改属唐山市丰润区。
2005年4月,岩口乡、黄昏峪乡并入。
2011年末,火石营镇辖38个行政村:火石营东街、火石营西街、火石营北街、东马庄户、西马庄户、中马庄户、古良峪、常峪沟、潘家峪、大岭沟、新偏峪、东珠峪、西珠峪、水峪、北岭、徐庄、霍庄、石盘炉、五凤头、韩岩头、魏庄、北曹庄、前刘城子、后刘城子、黄昏峪、白草坡、赵庄子、庞庄、苏庄、西吕各庄、东吕各庄、比古岫、岩口、柴家湾、北刘庄、杨桥、东高庄、西高庄。
截至2020年6月,火石营镇辖3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火东村。
火石营镇地处丰润区东北部,东、北与迁西县接壤,南邻王官营镇,西南邻左家坞镇,西与遵化市搭界,行政区域面积131.8平方千米。
火石营镇地处山区,最高峰为腰带山,海拔648米。
火石营镇境内西北部为还乡河水系,东南部为陡河水系。
火石营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韩岩头老庄和大岭沟村的部分位于山体滑坡的危险地带。
2011年末,火石营镇总人口30114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997人,城镇化率13.3%。另有流动人口2600人。总人口中,男性15869人,占52.7%;女性14245人,占47.3%;14岁以下6384人,占21.2%;15—64岁21471人,占71.3%;65岁以上2259人,占7.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29180人,占96.9%;有少数民族934人,占3.1%。2011年,人口出生率8.8‰,人口死亡率5.6‰,人口自然增长率3.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0人。
2017年末,火石营镇常住人口为29303人。
截至2018年末,火石营镇户籍人口为30108人。
2011年,火石营镇财政总收入610.91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2.26万元,比上年增长25.7%。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24.85万元,增值税457.70万元,企业所得税2.62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02.9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火石营镇有工业企业20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8个。
2011年,火石营镇完成农业总产值1.9亿元。
火石营镇粮食作物以玉米和杂粮为主。2011年,火石营镇生产粮食0.8万吨,人均266千克。还乡河两岸主要种植蔬菜,设施蔬菜播种面积0.12万亩。2011年,果品种植面积0.45万亩,产量0.97万吨,主要品种有葡萄、大枣、苹果、杏、安梨等。已建起万亩核桃基地,栽植薄皮核桃1.05万亩。
火石营镇畜牧业以饲养牛、家禽、生猪、羊为主。2011年末,奶牛存栏0.15万头;建成柴鸡规模养殖场3个,千头生猪养殖场2个,山羊规模养殖场1个。
2011年,火石营镇完成工业总产值1.2亿元,比上年增长7.3%。2011年,工业企业21家。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商业网点183个;集贸市场3个,其中火石营、岩口集贸市场较大,可容纳商户700余户。2011年,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约5000万元。
2011年,火石营镇各类存款余额2.01亿元,比上年增长6.5%;各项贷款余款2200万元,比上年增长0.91%。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535人,专任教师35人;小学9所,在校生1860人,专任教师13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631人,专任教师7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1522.2万元,比上年增长1.07%。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62%,比上年提高了9个百分点。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27个;农家书屋27个,藏书3万余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抗日纪念碑1座。
2011年末,火石营镇100%的村安装了闭路电视,有线电视用户5295户,入户率62%。部分村正进行数字电视转换,预计2014年全部完成。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学校运动场地6处。村民健身中心23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镇中心卫生院1所,门诊部30个;病床96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2张。专业卫生人员37名,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17人,注册护士12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标或超标。
2011年,火石营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户,人数19人,支出7万元,比上年增长3.9%,月人均307元,比上年增长9%;城市医疗救助121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21户,人数1776人,支出215万元,比上年增长11%,月人均101元,比上年增长1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2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63万元。敬老院1家,可收养100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12处,可为50名老人提供服务。慈善分会1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8万人,参保率90.3%。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邮政局1所。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7个;固定电话用户1700户;移动电话用户1.3万户。
2011年末,火石营镇有低压站3所、变电站1座。
2011年末,火石营镇绿地面积1.6公顷,种植树木20万株,绿化面积322公顷,其中镇政府驻地绿化面积0.5公顷。
火石营镇境内有京秦高速迁西支线、碾唐线、洪火线、王潘线等公路过境。
火石营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原名“火石营”的火东村而得名。
潘家峪惨案纪念馆位于唐山市丰润区东北30千米处,是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抗日战争时期,潘家峪是冀东分区和丰滦迁抗日联合政府所在地。1994年,潘家峪惨案遗址被河北省政府确立为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投资重建了潘家峪惨案纪念馆。
潘家峪惨案纪念馆坐落在村中部,东与“潘家大院”相望,整个建筑为灰白色的二层楼房,朴实大方,庄严肃穆。纪念馆内用图片、文字、文物及声、光、电等现代化手段展示了潘家峪人民的抗日斗争史和惨案发生的全过程。内部有序厅、主厅、尾厅和音像放映厅。馆内现有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