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19:49
灯标是目视航标的一种。各种发光航标的统称。泛指昼夜均起助航作用的灯塔、灯桩、灯船和各种灯浮标等。如灯桩、灯浮标等,昼夜助航。还有一种以灯光助航的航标,如运河上使用的直道灯标、弯道灯标、照准灯标等只在夜间起作用。
灯标是装有发光灯具和形象标志,起助航作用的导航标志。是航标的一种。为船舶驾驶人员了解港口航道的方向、界限和航道附近障碍物等情况,并利用设置在固定点的目标或发出的信号,确定船舶所在位置等一种航运设备。灯标有灯塔、灯桩、灯船、灯浮等。这类标志白天及夜间均可使用。灯标可以有不同的颜色,中国采用白、红、绿和黄等4种光色,与国际航标管理协会推荐的一致。灯标一般采用颜色滤光器或有色透镜以取得不同的颜色。其灯光节奏有定光、明暗光、闪光和互光等。为使灯标发挥预期的作用,需要经常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灯标的位置要正确,外形完整,构造良好,颜色鲜明,灯光明亮,灯质合乎规定等。灯标光源大部分使用电能,主要是各种电池。
航标是指用以帮助船舶定位、 引导船舶航行、表示警告和指示碍航物的人工标志。全称为助航标志。 随着航运的发展,山峰、岛屿等天然标志已渐渐不能满足船舶航行的需要,于是就逐步发展了助航标志。 航标设置在通航水域及其附近,用 以表示航道、锚地、碍航物、浅滩等,或作为定位、转向的标志等。 航标也用以传送信号,如标示水深、 预告风情、指挥狭窄水道交通等。 永久性航标的位置、特征、灯质、信号等都载入各国出版的航标表和海图。现代航标主要分为海区航标和内河航标两类。
在海(河)岸、岬角、岛屿、礁石、港湾口设立固定的指导船舶航行的标志。航标一般有:灯塔、灯桩、立标、灯船、浮标。灯塔一般设在重要航道、港湾入口处。公元7世纪土耳其达达尼尔海峡的巴巴角,建设世界最早的灯塔。埃及的亚历山大港外的法洛斯岛灯塔,是世界上著名的古代灯塔,约建于公元前290年,高140m,1375年毁于地震。该灯塔日夜燃烧木材,以火焰和烟柱为助航的标志,世界七大奇观之一。中国,1131~1162年(南宋绍兴年间),在泉州海滨宝盖山顶,建设的关锁塔,高21m,5层,系古代泉州港导航标志,至今仍发挥作用。中国元代,在山东成山角,垒砌石堆,树立标杆,白天悬挂布幡,晚上悬点灯火,指引过往船只。1978年,中国大沽建设的灯塔高35.6m,灯光射程17n mile,塔身11层,内设机房、淡水仓,可居住12人,代表中国灯塔建设水平。现代灯塔,均使用光学聚光的发光器,能源为电力或乙炔,灯光射程为15~25n mile,通常高出水面10~100m,外壁涂以不同的颜色或色带,以便白天识别,雾天发出声响。1980年,国际有关航标组织,确立浮标制度,分为A、B两个系统。中国、欧洲等地,采用A系统,日本、韩国、美洲等地区,采用B系统。A、B系统之别,只是颜色和灯光颜色正好相反。1984年,中国颁发《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4696—84),1985年8月1日实施。中国海上航标包括:侧面、方位、孤立危险物、安全水域和专用标志。标志特征:以颜色和形状或顶标表示;夜间用灯光节奏和周期表示。基本浮标有:罐形、锥形、球形、柱形、杆形等5种。顶标4种:罐、锥、球和X形。中国海军航保部出版的《航标表》,详述中国沿海各类航标标志。英文版本《灯标和雾号表》(Admiralty List and of Lights Fog Sigrnals),详述世界各种灯塔、灯桩、浮灯及雾号资料,每年重版1本,分11卷,书号NP74—NP84,代号为A、B、C、D、E、F、G、H、J、K、L。
航标的一种。设置在重要航道附近的岸上或岛屿、礁石上以及浅水海区的一种塔形建筑物。塔身有圆形、六角形、八角形、方形等多种形状。塔身外涂有显明的颜色,便于船舶识别。灯塔顶部都装有发射灯光的灯楼,灯光射程较远,供来往船舶导航和定位。是海上最主要的一种航标。中国著名的灯塔有长江口花鸟山灯塔、佘山灯塔、旅顺口老铁山灯塔及山东高角的成山头灯塔等。灯塔按灯光透镜的大小和设备条件分4个等级。一等:灯光射程20 n mile以上;二等:灯光射程15 n mile以上,一等和二等装有雾警信号和无线电导航设备;三等:射程15 n mile以上;四等:射程10 n mile以上,三等和四等不装雾警信号和无线电导航设备。灯塔多数为有人看管,少数为无人看管。
装有发光灯的杆架式灯标。通常设在防波堤、导堤头,进港航道口门,其作用基本与灯塔相同但射程较近,在内河可作为侧面标,左右通航标或示位标等。也可用前后两个灯桩组成导标,指引航向。固定在水中或岸边,高度较低,结构简单,有框架形,杆形等。
灯桩的作用与灯塔相同,灯光射程较近,通常为6~10海里,构造也较简单。为防止海上锈蚀,大部分灯桩桩身均为石块或钢筋混凝土建成。灯桩一般设置在航道附近的岸边或防波堤上,多数为无人看守。
灯船是一种装有发光设备的船体结构的灯标。设于沿海、河口,在内河多用作侧面标,在与普通船舶基本相同的钢质船上架主桅杆或灯架,上装一黑色球形顶标,及发光设备,有的还装雷达应答器,或无线电指向和雾警设备。内河灯船的涂色和灯光性质按内河助航标志规定使用;沿海灯船涂红色,两边标写白色船名,视情况选用不同灯质。
灯船锚泊于离岸较远、水深浪大、难以建造灯塔的地点,如港口入口,用以引导航行,或标示危险物或浅滩的位置。多数灯船船身和灯架涂红色,甲板上其 它建筑涂白色,两舷标有白色的灯船名或锚泊地名。发光设备装在甲 板高处;灯具有的安置在平衡架上,使灯光不受船体摆动影响,以 接近于水平方向发射。灯光射程可 达10余海里。趋向是用大型自动化浮标代替灯船以节约费用。 这种浮标一般直径约12米,灯高约 12米,灯光射程达15~20海里,安装有雷达应答器、无线电指向标、 雾警信号和海洋调查仪器等。
灯浮又称兰比,装有高光强灯器,还可同时装有音响或无线电助航设备的盘形浮标,浮体水线处直径一般在8米以上。北方海区设 置兰比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天津航道局委托天津大学设计,天津航道局船厂制造了第 一座兰比,直径10.4米,主灯焦面高10米,抛设在 曹妃甸东约10海里处,目标明显,灯光明亮,易于 识别。1990年5月,因浮标锚系磨损严重,遭遇大 风天气,浮标锚链断裂,浮标走失。天津航标区派人 多方查找,后在山东沾化沿海滩涂发现。发现时,标体已被破坏殆尽。
1989年,大连H1号灯浮标改造,布设为直径 12米的兰比,为当时国内直径最大的浮动标志。 2004年,该兰比撤除,改设为大连港灯船。1999年8月,青岛航标处在青岛港301号、302号灯浮标使用兰比至今。
至2007年底,天津海事局共管理灯船5艘,兰比2座,均设置在各港口航道口门处,便于船舶及时准确识别航道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