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1 04:55
《灵乌赋》是北宋文学家范仲淹的作品。两篇《灵乌赋》,一为梅尧臣劝范仲淹少说为佳的劝慰赋;一为范仲淹写于饶州告知梅尧臣他将“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回应赋。颇有感触,引而思考。
梅君圣俞作是赋,曾不我鄙,而寄以为好。因勉而和之,庶几感物之意同归而殊涂矣。“灵乌灵乌,尔之为禽兮,何不高翔而远翥?何为号呼于人兮,告吉凶而逢怒?方将折尔翅而烹尔躯,徒悔焉而亡路。”
彼哑哑兮如诉,请臆对而心谕:“我有生兮,累阴阳之含育;我有质兮,处天地之覆露。长慈母之危巢,托主人之佳树。斤不我伐,弹不我仆。母之鞠兮孔艰,主之仁兮则安。度春风兮,既成我以羽翰;眷庭柯兮,欲去君而盘桓。思报之意,厥声或异。警于未形,恐于未炽。知我者谓吉之先,不知我者谓凶之类。故告之则反灾于身,不告之者则稔祸于人。主恩或忘,我怀靡臧。虽死而告,为凶之防。亦由桑妖于庭,惧而修德,俾王之兴;雉怪于鼎,惧而修德,俾王之盛。天听甚逊,人言曷病。彼希声之凤皇,亦见讥于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见伤于鲁人。凤岂以讥而不灵,麟岂以伤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为神兵;焚而可变,孰为英琼。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胡不学太仓之鼠兮,何必仁为,丰食而肥。仓苟竭兮,吾将安归?又不学荒城之狐兮,何必义为,深穴而威。城苟圮兮,吾将畴依?宁骥子之困于驰骛兮,驽骀泰于刍养。宁鹓鹐之饥于云霄兮,鸱鸢饫乎草莽。君不见仲尼之云兮,予欲无言。累累四方,曾不得而已焉。又不见孟轲之志兮,养其浩然。皇皇三月,曾何敢以休焉。此小者优优,而大者乾乾。我乌也勤于母兮自天,爱于主兮自天;人有言兮是然,人无言兮是然。”
(1)梅君圣俞:即梅尧臣。
(2)鄙:看不起。
(3)臆对:以胸臆为对。
(4)刍养:饲养。
(5)鸱鸢:鸱鸟。
梅君圣俞(对梅圣俞的尊称)所作《灵乌赋》,是因对我没有成见没有鄙视,因而做赋给我为劝慰我,我也因此篇文章而勉强回作一片作为应和吧,我们俩对这个因物而发的感慨还是有不同的地方的。灵乌(有灵性的乌鸦,简称乌鸦吧)灵乌,你就是一个飞禽而已,为什么不高高的远远的飞走?为什么对众人叫来叫去,告诉大家吉凶,却惹人愤怒,进而把你的翅膀折断,把你烹煮?直到死才徒自后悔?
你的哑哑的声音如同在讲诉,妄加对你的心意揣测:我之所以有生命有这幅身体,是仰赖天地阴阳的滋养。我生长在慈母所筑的巢穴,依托主人家所栽种的树木,在母亲艰辛的照顾和主人家宽仁的对待下。一年过去,我羽翼丰满,可以远飞了,但是想要离开,却又眷恋生我养我的地方,想起主人家的宽仁,想对主人有所报答,虽然我的叫声不好听,但是能警示于无形,防范于未然,了解我的人说看到我会带来好运,不了解我的说看到我会带来厄运。所以我告诉大家反而会被大家加害误解。但不告诉大家灾难的到来会害大家陷于灾祸。主人的恩典不敢忘,我虽然被大家说好说坏,为了防止灾祸的降临,即便是因此而死,也要奔走呼告。任由桑妖,稚怪在朝堂招摇卖弄,大家都因为害怕而不敢说不好,让王者误认为是兴邦兴国的好事,王者得到真实的消息越来越少,如果有人说出这个真实情况反而会觉得这个人有问题。比如神鸟凤凰和瑞兽麒麟,也被楚人所讥讽,被鲁人所中伤。但凤凰和麒麟难道会因为楚人的讥讽和鲁人的中伤而不灵验而不给大家带来祥瑞吗?所以说,一旦切割东西就会卷刃的刀剑怎么可以成为神兵利器,一旦被焚烧就会变化的石头,怎么可以称作是宝玉?宁可大声告诉世人并因此被误解而死,也不能沉默偷生。为什么不学仓鼠,干嘛要仁慈,只管自己丰衣足食就是了?但是想想,如果粮仓都吃光吃净没有了,还能去哪里呢?为什么不学荒城的狐狸,干嘛要讲仁义,深挖洞穴居住就是了,可是城墙倒塌,又能以什么作为依附呢?宁可像千里马因一直到处奔驰而疲累,也不要像一匹被圈养安逸而变成废物的无用的马。宁可像鹓鹐鸟一样飞翔于云霄却为吃不饱发愁,也不要像鸱鸢一样因为小利而只在草一样高的地方徘徊。你难道没有看到孔子话吗?虽然没有多少,但是四海没有达不到的,你难道没有看到孟子的志向吗,浩然的志向,谁敢说不行呢?这就是从自己私利的角度考虑事情,和从大局的角度考虑事情的不同。我乌鸦孝敬母亲是天性,爱护我的主人也是天性,人对我有没有评论我还是要那样去做。
范仲淹生性耿直,看到朝政过失就要理直气壮地批评。尤其是他连上四章论斥宰相吕夷简,将其培植党羽、任用亲信以及一些无能要员晋升情况绘制成《百官图》上呈仁宗,被吕夷简蛊惑君主将他贬为饶州知州。得知范仲淹因“嘴硬”被贬,好友梅尧臣写了一篇《灵乌赋》寄给范仲淹,劝他不要像乌鸦那样报凶讯,希望他从此拴紧舌头,锁住嘴唇,不要多事。范仲淹立即回写同题《灵乌赋》给梅尧臣,斩钉截铁地表白:“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祖籍邠州,后移居苏州吴县。北宋初年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幼年丧父,母亲改嫁长山朱氏,遂更名朱说。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苦读及第,授广德军司理参军。后历任兴化县令、秘阁校理、陈州通判、苏州知州等职,因秉公直言而屡遭贬斥。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颍州,在扶疾上任的途中逝世,年六十四。累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