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8 10:19
负责起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件、有关工作报告和领导同志讲话材料,综合整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
1、联系县政府办公室。
2、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和服务工作,拟订常委会的有关议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评议等人大工作活动。
4、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交办、转办、督办和情况反馈工作。
5、负责本机关的人事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党建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本机关财务、接待、基建维修、安全保卫、车辆调度等行政事务工作。
7、联系一级人大机关,指导各镇人大主席团工作。
8、围绕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县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总结推广人大工作经验,搞好人大宣传报道工作。
9、完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2月15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烟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