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沙乡

更新时间:2023-03-19 10:19

灵沙乡,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地处平罗县东北部,东以黄河主流中心为界与红崖子乡相望,南连头闸镇,西邻黄渠桥镇,北与惠农区及宝丰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83.62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灵沙乡户籍人口为21236人。

历史沿革

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灵沙堡,属惠农县辖。

清乾隆四年(1739年),属平罗县。

民国三十年(1941年)4月,划归惠农县辖。

1959年2月,由惠农县复划归平罗县,属黄河人民公社辖。

1961年5月,成立灵沙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为灵沙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灵沙乡辖何家、西灵、光明、胜利、东润、统一、东灵、灵沙、富贵、先锋、田家11个村民委员会;下设7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灵沙乡辖11个行政村:灵沙村、先锋村、东灵村、胜利村、光明村、西灵村、田家村、东润村、何家村、富贵村、统一村,乡人民政府驻灵沙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灵沙乡地处平罗县东北部,东以黄河主流中心为界与红崖子乡相望,南连头闸镇,西邻黄渠桥镇,北与惠农区及宝丰镇接壤,行政区域面积83.6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灵沙乡地处黄河近代冲积(洪积)平原带,地势平坦。惠农渠从乡域流过,境内沟渠纵横,农业灌排便利,适宜种植农作物。

气候

灵沙乡属温带大陆性气候。由于贺兰山的屏障作用,西北来的冷空气难以长驱直入,形成热量丰富、日照充足、干旱少雨、蒸发强、春暖快、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昼夜温差大的气候特点。多年平均气温9.2℃,1月平均气温-7.9℃,极端最低气温-28.2℃(1971年1月29日);7月平均气温23.9℃,极端最高气温38.9℃(1999年7月28日),平均气温年较差31.8℃。生长期年平均219天,无霜期年平均175天,最长达230天,最短为131天。年平均降水量177.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45.1天,最多达58天(1996年),最少为28天(1972年)。极端年最大雨量308.4毫米(1977年),极端年最少雨量68.6毫米(1974年)。降水集中在每年6月至9月,7月平均降水量在47.6毫米以上,最少出现在12月至2月,降水量在1毫米左右。

自然灾害

灵沙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大风、霜冻、洪涝、虫害、冰雹等,尤以洪涝灾害频繁。1977—1979年,乡域的林场遭黄河洪水淹没,毁林场500亩,河滩地2300亩,部分房屋倒塌,2个生产队被迫搬迁。1982—1983年,乡域统一村段黄河坍塌,长4千米,最宽达1.5千米,1982年秋新筑防洪堤4千米和2个电排站塌毁,毁河滩地4000亩、农田1000亩,2个生产队被迫搬迁。1999年7月140,黄河洪峰流经县境沿河4个乡镇,水位上升1米以上,乡域内的统一村受灾严重,2900亩农作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30.48万元。2001年7月,县境沿河4个乡镇黄河堤岸连续坍塌,塌进河中耕地1.27万亩,灵沙乡东灵村和林场村尤为严重。

自然资源

2011年,灵沙乡有耕地面积5.26万亩,林地面积2.37万亩。

人口

2011年末,灵沙乡辖区总人口1970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28人。总人口中,汉族1786人,回族17919人。2011年,人口出生率12.5‰,人口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6.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35人。

2017年末,灵沙乡常住人口为15706人。

截至2020年末,灵沙乡户籍人口为21236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灵沙乡农民人均纯收入6750元。

2020年,灵沙乡有工业企业2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农业

2011年,灵沙乡农业总产值22026.6万元,比上年增长29.2%。

灵沙乡粮食作物以小麦、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24433吨,人均1240千克,其中小麦5089吨、水稻3495吨,玉米15811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油料作物、药材、枸杞等。2011年,油料作物种植面积0.31万亩,产量1044吨,其中胡麻籽234吨,葵花籽810吨;蔬菜种植面积1.86万亩,产量74300吨,主要品种有叶菜类、大白菜、马铃薯、黄瓜、茄子、西红柿、大葱、大蒜、韭菜等,其中叶菜类蔬菜14686吨,白菜类6068吨,马铃薯23354吨,黄瓜240吨,菜用豆类2262吨,茄子1262吨,西红柿4337吨,辣椒2768吨,大葱1100吨,大蒜15525吨,韭菜1170吨。西瓜种植面积0.07万亩,产量2835吨;药材种植面积0.24万亩,产量6520吨;枸杞栽植面积0.45万亩,产量16吨。

灵沙乡畜牧业以饲养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羊饲养量6.29万只,年末存栏2.8万只;牛饲养量0.49万头,年末存栏0.29万头;家禽饲养量6.34万羽,上市家禽4.96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967吨,其中牛肉292吨,羊肉524吨,禽肉124吨;禽蛋113吨;牛奶458吨;畜牧业总产值2526.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1.47%。

灵沙乡渔业以淡水养殖为主。2011年,养殖面积434亩,水产品总产量1161吨;渔业总产值934.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24%。

2011年,灵沙乡拥有大型农业机械0.1万台(辆)。

商贸

2011年末,灵沙乡有商业网点257个,从业人员441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1个,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灵沙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00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4所,在校生711人,专任教师4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236人,专任教师74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文化事业

2011年,灵沙乡放映电影132场次,观众达1.8万人次。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含农村电视“户户通”用户)5216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9.62%。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灵沙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个,其中卫生院1所,专业卫生人员23人(执业医师7人,注册护士1人),完成诊疗3.9万人次;乡村医疗站14个,专业卫生人员14人。2011年,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3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018人,参合率92%。

社会保障

2011年,灵沙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12户,人数754人,支出17.87万元,比上年增长35.8%,月人均80元,比上年增长12.5%;农村五保集中供养6人,支出1.65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3人,支出6.35万元;农村临时救济122人次,支出4.5万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3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50.7亩。农业保险赔付2.47万元。

交通运输

灵沙乡形成以公路运输为主的交通运输网络。2011年,有省道滨河大道过境,境内长11千米;县乡级公路6条,境内总长28千米。

历史文化

灵沙乡因辖区东北有约6平方千米沙窝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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