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21:57
灵璧县旅游局贯彻执行关于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1、
2、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灵璧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3、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检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
4、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备、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5、推动旅游业国内、国际合作,开展与国内外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关于赴境外、港澳台旅游的政策纪律;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网络宣传平台促进旅游业发展。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旅游局办公室
灵璧县旅游局办公室属于灵璧县旅游局内设部门,具体负责旅游局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