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3 23:05
灵田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镇,位于灵川县东部和桂林市区东北部,东与兴安县交界,西与灵川镇、三街镇和桂林市为邻,南与大圩镇接壤,北与兴安县毗邻,土地总面积250平方千米。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新义乡和城乡。2012年12月,灵田撤乡建镇。截至2019年末,灵田镇总人口6.2万人(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师生2.8万人);有壮、瑶、苗等少数民族,下辖1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灵田圩。
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新义乡和城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四都、五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一区(治所今三街集镇)、五区(治所灵田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大行政区,辖区属东北区,区公所始设北绍桥村,不久迁到路底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设25乡,辖区设3乡:镇义乡,乡公所设金狮洞村;灵田乡,乡公所设灵田圩;协和乡,乡公所设上力村;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全县25乡调整为14乡,辖区设2乡:灵田乡,乡公所驻地不变;协和乡与镇义乡合并,称镇义乡,乡公所驻金狮洞村。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称灵田区,区机关驻灵田圩。
1951年8月,更名为第六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灵田区,排列第16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辖区更名为灵田乡。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称灵田人民公社,机关仍驻灵田圩。
1961年5月,辖区析出四联、宅坊、迪金、斗南、正义、合平、大同、金竹、宅庆、秋田10个生产大队,成立四联人民公社,机关驻四联大队黄花坪村。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称灵川县灵田人民公社和灵川县四联人民公社;是年8月,公社改区,四联人民公社和灵田人民公社撤销,成立灵田区,区机关驻灵田圩。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灵田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灵田乡,机关驻地不变。
2012年12月,灵田撤乡建镇。
截至2019年末,灵田镇下辖1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共123个自然村,镇政府驻灵田圩。
灵田镇位于灵川县东部和桂林市区东北部,东与兴安县交界,西与灵川镇、三街镇和桂林市为邻,南与大圩镇接壤,北与兴安县毗邻,土地总面积250平方千米。
灵田镇境内大部分是山地和丘陵,北部为丘陵;南部为喀斯特地貌;中部一马平川。
灵田镇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8.6,极端最低温度-1℃,年降雨量1614毫米,年平均气温18.6℃,年平均降水量1601毫米;4—6月份为全年降雨量的高峰期,占全年降雨量的51%。
灵田镇主要河流有秋田河、秋陂河、淦江。
灵田镇矿藏主要有矽砂矿、石灰石矿等,耕地面积51062亩;有大岭头水库、混元水库、狮子山水库、石家垌水库、尧山田水库等大小水库十余座,其中小一、小二型水库6座,总库容为680万立方米。
截至2019年末,灵田镇总人口6.2万人(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师生2.8万人);有壮、瑶、苗等少数民族。
2017年,灵田镇完成财政收入2337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68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36000万元。
2017年,灵田镇粮食播种面积6.7万亩,总产量2.34万吨;名特优水果种植2.55万亩,总产量2.22万吨;蔬菜(食用菌)种植面积5.2万亩,总产量8.69万吨,总产值15608万元;生猪出栏2.96万头,家禽出栏57.1万羽。
2018年,灵田镇有工业企业109个,规模以上1个。
灵田镇有桂林至灵田、桂林至正义、灵田至高尚、灵川至灵田、灵田至大圩公路,10个村委全部修通了水泥路或油路。
2002年11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正式落户灵田镇尧山东面、花江江畔,规划建设用地6000亩,建筑和绿化面积70多万平方米。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初中1所,教职工78人,在校生1110人;中心校1所,小学3所,小学教学点7处,教职工81人,在校生132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镇文化广播电视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0个,各类图书室9家,藏书4.50万册。
2017年,灵田镇成立文艺演出队伍12支,开展文艺演出活动近10场。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农村篮球场8个。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镇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31人,开放病床20张;村级卫生室25个,个体诊所6家。
2017年,灵田镇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03人,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7.9万多元;享受80岁以上高龄补贴695人,发放补贴41.7万元。2017年1月—6月低保在享347户945人;6-12月低保在享287户782人,新增30户,脱保90户,共发放低保资金236.7万元。享受重残补193人,发放残疾人补贴11.58万元;享受困残补97人,发放补贴5.82万元。
2017年,灵田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42人,应缴费人数是13082人,完成缴费人数11851人,金额125.46万元,完成率90.59%;代扣代缴协议应签订人数为13082人,签订12133人,完成率92.75%。完成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人员照片采集367人及领取待遇资格信息化认证4717人,死亡75人,通过认证4642人,认证率100%。完成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866人,发放养老金474.71万元,发放率100%。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4801人,参保率100%。全年完成了15090张社保卡发放,完成了118位企业退休人员及9位抚养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脸认证工作。全面完成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任务465人。全年共整理老农保4517人退保材料,办理2578人退保。受理群众办事864件,办结864件,办结率100%。
2017年,灵田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62户1484人(包括2016年脱贫户113户376人,2017年新增返贫23户100人),全镇85户285人脱贫出列,奋斗目标村——会林村成功脱贫摘帽,完成了2014、2015年退出户跟踪帮扶252户,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数据清洗核准共2552条;完成了35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6年脱贫户)的产业验收工作,共发放产业扶贫资金71万元。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249人。发放雨露计划宣传资料460多份,共有35名学生获得2017年本科、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共获得11.1万元补贴。投入120多万元完成了东田村委、会林村委等村的涵管桥建设、砂石路维修以及进村路硬化等项目,修缮房屋50余座。
2016年12月9日,灵田镇正义村委宅庆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灵田镇是桂北人民武装斗争打响第一枪的革命老区。
灵田镇有长岗岭古民居、三月岭盐马古道、迪塘古民居、蓝溪谷、清江田瀑布、石盆景区等旅游景点。
迪塘民居位于四联村委的迪塘村,是明末抗清英雄兵部左侍郎李赝品的故居,现还保存有数十座明清时期的建筑。
三月岭古道位于灵田镇长岗村东南,全长5千米,民国时期是兴安、灵川、临桂三县的要道。如今,百年青松屹立古道两旁边,小桥流水不断,原始森林遍布峦岗,在五里亭内还有碑石两块,记载了莫崇玖(该村清末富豪)的善举,并有当年梁正麟知县的赞诗和后记一块。
长岗岭古民居位于灵田镇长岗岭村,古民居大多建于明清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