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田镇

更新时间:2023-03-03 23:05

灵田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镇,位于灵川县东部和桂林市区东北部,东与兴安县交界,西与灵川镇、三街镇和桂林市为邻,南与大圩镇接壤,北与兴安县毗邻,土地总面积250平方千米。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新义乡和城乡。2012年12月,灵田撤乡建镇。截至2019年末,灵田镇总人口6.2万人(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师生2.8万人);有壮、瑶、苗等少数民族,下辖1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灵田圩。

建置沿革

明朝时期,灵川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新义乡和城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四都、五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一区(治所今三街集镇)、五区(治所灵田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大行政区,辖区属东北区,区公所始设北绍桥村,不久迁到路底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全县设25乡,辖区设3乡:镇义乡,乡公所设金狮洞村;灵田乡,乡公所设灵田圩;协和乡,乡公所设上力村;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全县25乡调整为14乡,辖区设2乡:灵田乡,乡公所驻地不变;协和乡与镇义乡合并,称镇义乡,乡公所驻金狮洞村。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称灵田区,区机关驻灵田圩。

1951年8月,更名为第六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其行政区域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灵田区,排列第16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辖区更名为灵田乡。

1958年9月,撤乡,成立人民公社,辖区称灵田人民公社,机关仍驻灵田圩。

1961年5月,辖区析出四联、宅坊、迪金、斗南、正义、合平、大同、金竹、宅庆、秋田10个生产大队,成立四联人民公社,机关驻四联大队黄花坪村。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称灵川县灵田人民公社和灵川县四联人民公社;是年8月,公社改区,四联人民公社和灵田人民公社撤销,成立灵田区,区机关驻灵田圩。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辖区称灵田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灵田乡,机关驻地不变。

2012年12月,灵田撤乡建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9年末,灵田镇下辖1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共123个自然村,镇政府驻灵田圩。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灵田镇位于灵川县东部和桂林市区东北部,东与兴安县交界,西与灵川镇、三街镇和桂林市为邻,南与大圩镇接壤,北与兴安县毗邻,土地总面积250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灵田镇境内大部分是山地和丘陵,北部为丘陵;南部为喀斯特地貌;中部一马平川。

气候

灵田镇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8.6,极端最低温度-1℃,年降雨量1614毫米,年平均气温18.6℃,年平均降水量1601毫米;4—6月份为全年降雨量的高峰期,占全年降雨量的51%。

水文

灵田镇主要河流有秋田河、秋陂河、淦江。

自然资源

灵田镇矿藏主要有矽砂矿、石灰石矿等,耕地面积51062亩;有大岭头水库、混元水库、狮子山水库、石家垌水库、尧山田水库等大小水库十余座,其中小一、小二型水库6座,总库容为680万立方米。

人口

截至2019年末,灵田镇总人口6.2万人(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师生2.8万人);有壮、瑶、苗等少数民族。

经济

综述

2017年,灵田镇完成财政收入2337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68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36000万元。

农业

2017年,灵田镇粮食播种面积6.7万亩,总产量2.34万吨;名特优水果种植2.55万亩,总产量2.22万吨;蔬菜(食用菌)种植面积5.2万亩,总产量8.69万吨,总产值15608万元;生猪出栏2.96万头,家禽出栏57.1万羽。

工业

2018年,灵田镇有工业企业109个,规模以上1个。

交通运输

灵田镇有桂林至灵田、桂林至正义、灵田至高尚、灵川至灵田、灵田至大圩公路,10个村委全部修通了水泥路或油路。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02年11月,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正式落户灵田镇尧山东面、花江江畔,规划建设用地6000亩,建筑和绿化面积70多万平方米。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初中1所,教职工78人,在校生1110人;中心校1所,小学3所,小学教学点7处,教职工81人,在校生1326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文化事业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镇文化广播电视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10个,各类图书室9家,藏书4.50万册。

2017年,灵田镇成立文艺演出队伍12支,开展文艺演出活动近10场。

体育事业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农村篮球场8个。

医疗卫生

截至2005年末,灵田镇有镇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31人,开放病床20张;村级卫生室25个,个体诊所6家。

社会保障

2017年,灵田镇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03人,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7.9万多元;享受80岁以上高龄补贴695人,发放补贴41.7万元。2017年1月—6月低保在享347户945人;6-12月低保在享287户782人,新增30户,脱保90户,共发放低保资金236.7万元。享受重残补193人,发放残疾人补贴11.58万元;享受困残补97人,发放补贴5.82万元。

2017年,灵田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42人,应缴费人数是13082人,完成缴费人数11851人,金额125.46万元,完成率90.59%;代扣代缴协议应签订人数为13082人,签订12133人,完成率92.75%。完成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人员照片采集367人及领取待遇资格信息化认证4717人,死亡75人,通过认证4642人,认证率100%。完成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866人,发放养老金474.71万元,发放率100%。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4801人,参保率100%。全年完成了15090张社保卡发放,完成了118位企业退休人员及9位抚养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脸认证工作。全面完成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任务465人。全年共整理老农保4517人退保材料,办理2578人退保。受理群众办事864件,办结864件,办结率100%。

扶贫工作

2017年,灵田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62户1484人(包括2016年脱贫户113户376人,2017年新增返贫23户100人),全镇85户285人脱贫出列,奋斗目标村——会林村成功脱贫摘帽,完成了2014、2015年退出户跟踪帮扶252户,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数据清洗核准共2552条;完成了35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2016年脱贫户)的产业验收工作,共发放产业扶贫资金71万元。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调查249人。发放雨露计划宣传资料460多份,共有35名学生获得2017年本科、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共获得11.1万元补贴。投入120多万元完成了东田村委、会林村委等村的涵管桥建设、砂石路维修以及进村路硬化等项目,修缮房屋50余座。

历史文化

2016年12月9日,灵田镇正义村委宅庆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列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灵田镇是桂北人民武装斗争打响第一枪的革命老区。

风景名胜

灵田镇有长岗岭古民居、三月岭盐马古道、迪塘古民居、蓝溪谷、清江田瀑布、石盆景区等旅游景点。

迪塘民居位于四联村委的迪塘村,是明末抗清英雄兵部左侍郎李赝品的故居,现还保存有数十座明清时期的建筑。

三月岭古道位于灵田镇长岗村东南,全长5千米,民国时期是兴安、灵川、临桂三县的要道。如今,百年青松屹立古道两旁边,小桥流水不断,原始森林遍布峦岗,在五里亭内还有碑石两块,记载了莫崇玖(该村清末富豪)的善举,并有当年梁正麟知县的赞诗和后记一块。

长岗岭古民居位于灵田镇长岗岭村,古民居大多建于明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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