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30 15:21
灾异,拼音为zāi yì,汉语词汇,指异常的自然灾害,或某些异常的自然现象。
指异常的自然灾害,或某些异常的自然现象。
《汉书·宣帝纪》:“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
《后汉书·张衡传》:“天鉴孔明,虽疎不失。灾异示人,前后数矣,而未见所革,以复往悔。”
《北史.卷八九.艺术传上.庾季才传》:操履贞懿,立言忠鲠,每有灾异,必指事面陈。
唐 刘知几 《史通·史官建置》:“国不置史,注记无官,是以行事多遗,灾异靡书。”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零二回:“臣今职掌司天台,但有祸福,不可不奏:近有羣鸟数万,自南飞来,投於汉水 而死,此不祥之兆;臣又观天象,见奎星躔於太白之分,盛气在北,不利伐魏 ;又成都人民,皆闻柏树夜哭:有此数般灾异,丞相只宜谨守,不可妄动。”
《明史 卷一百八十三·列传第七十一》:又以四方所报灾异,礼部于岁终类奏,率为具文,乃详次其月日,博引经史征应。
严复 《救亡决论》:“曩己丑、庚寅之间, 祈年殿 与 太和门 数月连毁。一所以事天,一所以临民:王者之大事也。灾异至此,可为寒心!”
在古代被认为是由于统治者德行有失,“天”所给予的惩罚,也俗称天谴。
这是古代社会对专制统治者的一种制约——如果天灾不断,民不聊生,那么统治者原本神圣的合法性就会因此受到质疑。同时,个人、集体和民族、国家,如果其生存环境内出现灾异,也可以认为是命运发生重大变化,是吉是凶,则要视情况而定,绝大部分灾异都表凶兆,而非吉祥!
不正常的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