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8 12:48
炔雌醇,化学名称为3-羟基-19-去甲-17α-孕甾-1,3,5(10)-三烯-20-炔-17-醇,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20H24O2,
化学式:C20H24O2
分子量:296.403
CAS号:57-63-6
EINECS号:200-342-2
密度:1.21g/cm3
熔点:182-183℃
沸点:457.2°C
闪点:211.2°C
折射率:1.624
外观: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溶解性:溶于乙醇、丙醇、乙醚、氯仿、二氧六环、植物油及氢氧化钠溶液,几乎不溶于水
摩尔折射率:86.26
摩尔体积(cm3/mol):244.4
等张比容(90.2K):672.4
表面张力(dyne/cm):57.2
极化率(10 -24cm 3):34.19
计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3.7
氢键供体数量:2
氢键受体数量:2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7
互变异构体数量:9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TPSA):40.5
重原子数量:22
表面电荷:0
复杂度:505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5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1
本品为3-羟基-19-去甲-17α-孕甾-1,3,5(10)-三烯-20-炔-17-醇,按干燥品计算,含C20H24O2应为97.0%~103.0%。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
该品在乙醇、丙醇或乙醚中易溶,在三氯甲烷中溶解,在水中不溶。
熔点
该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180~186℃。
比旋度
取该品,精密称定,加吡啶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26°至-31°。
1、取该品2mg,加硫酸2mL溶解后,溶液显橙红色,在反射光线下出现黄绿色荧光,将此溶液倾入4mL水中,即生成玫瑰红色絮状沉淀。
2、取该品10mg,加乙醇1mL溶解后,加硝酸银试液5~6滴,即生成白色沉淀。
3、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4、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259图)一致。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雌二醇10mg,置50mL量瓶中,加供试品溶液10mL,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取1mL,置1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水(45:5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80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理论板数按炔雌醇峰计算不低于1000,雌二醇峰与炔雌醇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3.5。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5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1.5倍(1.5%)。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对照品溶液
取炔雌醇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mg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雌激素类药。
遮光,密封保存。
炔雌醇片。
炔雌醇对下丘脑和垂体有正、负反馈作用,小剂量可刺激促性腺激素分泌;大剂量则抑制其分泌,从而抑制卵巢的排卵,达到抗生育作用。该品能刺激垂体合成和释放促性腺激素(FSH和LH),促性腺激素则刺激性腺释放性激素。下丘脑分泌促性腺激素释放素受多种因素的调控,其中包括循环中的性激素。单剂使用时能增加循环中的性激素;连续使用可致腺垂体中促性腺激素释放素受体下调,从而减少性激素的分泌。
口服可被胃肠道吸收,能与血浆蛋白中度结合,在肝内代谢,大部分以原形排出,约60%由尿排泄。该品静注经3分钟血浓度达峰值,经肾迅速代谢后排泄。其对血浆中LH的升高作用较快、较强,而对FSH的升高作用较慢、较弱。口服极少吸收,静注后血浆t1/2仅数分钟,在血浆中水解成无活性的代谢产物,由尿中排出。
1、补充雌激素不足,治疗女性性腺功能不良、闭经、更年期综合征等;用于晚期乳腺癌(绝经期后妇女)、晚期前列腺癌的治疗;与孕激素类药合用,能抑制排卵,可作避孕药。临床主要用作抑制排卵药,还用于小儿隐睾症及雄激素过多、垂体肿瘤等。用于诊断下丘脑—腺垂体—性腺功能障碍,可根据其中促性腺激素和性激素水平变化进行。
2、治疗促性腺激素分泌不足所致性腺功能低下的闭经和不育症、多滤泡卵巢的不育症。与体重减轻有关的闭经,应先用饮食纠正体重。还用于前列腺癌(常与环丙孕酮或氟甲酰亚胺合用)、青春期延迟或提前和子宫内膜位异。主要运用于抑制卵巢排卵,达到避孕的目的。
口服
1、性腺发育不全,一次0.02~0.05mg,每晚1次,连服3周,第三周配用孕激素进行人工周期治疗,可用1~3个周期;
2、更年期综合征,一日0.02~0.05mg,连服21日,间隔7日后再用,有子宫的妇女,于周期后期服用孕激素10~14天;
3、乳腺癌,一次1mg,一日3次;
4、前列腺癌,一次0.05~0.5mg,一日3~6次。
注意
1、应用最低有效量,时间尽可能缩短,以减少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2、男性以及女性子宫切除后病人,通常采用周期治疗,即用药三周停药一周,相当于自然月经周期中雌激素的变化情况,有子宫的女性,为避免过度刺激,可在周期的最后10~14天加用孕激素,模拟自然周期中激素的浓度;
3、长期或大量使用雌激素者,当停药或减量时须逐步减量。
长期服用雌激素者须定期检查
1、血压;
2、肝功能;
3、阴道脱落细胞;
4、体检每6~12个月1次或遵医嘱;
5、宫颈防癌刮片每年一次。
不常见或罕见的但应注意的不良反应
1、不规则阴道流血、点滴出,突破性出血、长期出血不止或闭经;
2、困倦;
3、尿频或小便疼痛;
4、严重的或突发的头痛;
5、行为突然失去协调,不自主的急动作(舞蹈病);
6、胸、上腹(胃)、腹股沟或腿痛,尤其是腓肠肌痛,臂或腿无力或麻木;
7、呼吸急促,突然发生,原因不明;
8、突然语言或发音不清;
9、视力突然改变(眼底出血或血块);
10、血压升高;
11、乳腺出现小肿块;
12、精神抑郁;
13、眼结膜或皮肤黄染,注意肝炎或胆道阻塞;
14、皮疹;
15、粘稠的白色凝乳状阴道分泌物(念珠菌病)。
较常发生,但常在继续用药后减少
1、腹部绞痛或胀气;
2、胃纳不佳;
3、恶心;
4、踝及足水肿;
5、乳房胀痛或(和)肿胀;
6、体重增加或减少。可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肿胀。
1、妊娠期间不要使用雌激素,全身用药可能导致胎儿畸形,阴道用药也应注意。用药后所生女婴有发生生殖道异常,罕见病例在育龄期有发生阴道癌或宫颈癌。雌激素可经乳腺进入乳汁而排出,并可抑制泌乳,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下列情况应禁用:
(1)已知或怀疑患有乳腺癌,用来作为治疗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时例外;
(2)已知或怀疑患有雌激素依赖肿瘤;
(3)急性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
(4)过去使用雌激素时,曾伴有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史,用以治疗晚期乳腺癌及前列腺癌时例外;
(5)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史;
(6)未明确诊断的阴道不规则流血。
3、下列疾患雌激素应慎用:
(1)哮喘;
(2)心功能不全;
(3)巅痫;
(4)精神抑郁:
(5)偏头痛;
(6)肾功能不全,雌激素可使水潴留加剧;
(7)糖尿病;
(8)良性乳腺疾病;
(9)脑血管疾患;
(10)冠状动脉疾患;
(11)子宫内膜异位症;
(12)胆囊疾患或胆囊病史,尤其是胆结石;
(13)肝功能异常;
(14)血钙过高,伴有肿瘤或代谢性骨质疾患;
(15)高血压;
(16)妊娠时黄疸或黄疸史,雌激素有促使肝损复发的危险性;
(17)急性、间歇性或复杂性肝的紫质症;
(18)肾功能异常;
(19)甲状腺疾患;
(20)子宫肌瘤。肝肾疾病患者忌用。
1、与抗凝药同用时,雌激素可降低抗凝效应,必须同用时,应调整抗凝药用量。
2、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扑米酮、利福平等同时使用,可减低雌激素的效应,这是由于诱导了肝微粒体酶,增快了雌激素的代谢所致。
3、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时使用,大量的雌激素可增强抗抑郁药的不良反应,同时降低其应有的效应。
4、与抗高血压药同时用,可减低抗高血压的作用。
5、降低他莫昔芬的治疗效果。
6、增加钙剂的吸收。
1、禁用:
(1)血栓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病人;
(2)有深部静脉血栓,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疾病史;
(3)脑血管或冠状动脉疾病;
(4)已知或疑有乳腺癌或依赖雌激素的肿瘤、未经诊断的生殖道异常出血以及妊娠;
(5)有肝脏良性或恶性肿瘤史;
(6)严重肝功能障碍,有自发性妊娠黄疸史或严重妊娠瘙痒史;
(7)先天或后天的脂质代谢障碍;
(8)有妊娠疱疹史;
(9)伴血管病变的严重糖尿病;
(10)妊娠期加重的耳硬化症。
2、产后给以含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可能使乳汁的数量和质量下降。从乳汁中可检出微量雌激素。使用注意事项:
(1)应告诫服药妇女不要吸烟,以免增加严重心血管副作用的危险。
(2)应注意血栓栓塞疾病最早期的表现。可能时在施行血栓栓塞危险较大或长期固定的手术之前至少6周应停用口服避孕药。
(3)对所有未经诊断的阴道持久或反复异常出血,应进行适当的诊断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有乳腺癌家族史或有乳房结节、纤维囊性疾病或乳房X片异常的妇女,均应特别监护。
(4)前驱糖尿病和糖尿病病人服用该品时,对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需要量应适当增减。一般每6个月应检查尿糖一次。
(5)在开始给药之前应排除怀孕的可能性,如病人未坚持服药(漏服,或开始服用之日迟于所建议的日期)而未出现第一个月经期,应考虑到怀虑到怀孕的可能。且在排除怀孕之前停用该品。
(6)遇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药:
① 首次发生偏头痛,或者更频每秒地发生异常剧烈的头痛;
② 视觉、听觉或其他感觉的急性障碍;
③ 首次出现血栓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症状;
④ 出现黄疸(胆汁郁积)、无黄疸型肝炎或全身瘙痒;
⑤ 癫痫发作增加;
⑥ 血压明显升高;
⑦ 怀孕。
(7)如在用药期间突然发生月经间期出血,应考虑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若在此情况下要尽最大可能避孕,建议采用非激素避孕方法。
(8)口服避孕药使用者的正常色氨酸代谢可能被扰乱,导致维生素B6相对不足。也可能抑制血清叶酸水平,对于停服该品后不久即怀孕的妇女,发生叶酸缺乏及其并发症的概率最大。在给予该品前及给药期间应定期作帕帕尼科拉乌氏阴道细胞涂片。易患糖尿病的病人应作基础及定期的血糖检查。
(9)如病人发现漏服1片或连续2片,应立即服用这1或2片。这两种情况下下一片均应在通常的时间服用。病人每次漏服1片或连续2片,应采取机械避孕方法补救,直至连续14d服用14片,或服完此包装。如漏服3片则应停用,并将包装中留下的药品抛弃。在最后一片药片服用后的第8日开始服用一个新的包装。在连续用药服满14片以前,应采取机械避孕法。
(10)如停药后未见出血而该品是按规定服用的,则病人并不一定已受孕。应照常开始第二个疗程。如在第二周期后仍不发生出血,则在排除怀孕的可能性之前不应再服用。
(11)如服药时或服药后不久发生呕吐或腹泻,则在该周期中应同时采取非激素避孕法。
S36/37/39: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gloves and eye/face protection.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手套和眼睛/面保护。
S45:In case of accident or if you feel unwell, seek medical advice immediately (show the lable where possible).
发生事故时或感觉不适时,立即求医(可能时出示标签)。
S53:Avoid exposure - obtain special instructions before use.
避免接触,使用前获得特别指示说明。
R22:Harmful if swallowed.
吞食是有害的。
R45:May cause cancer.
可能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