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2-06-21 15:00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主要职责

(一)(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管理科、侦查监督科、监所检察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贪污贿赂侦查一科、反贪污贿赂侦查二科、反贪污贿赂侦查三科)、反渎职侵权局、检务督察办公室、法警队、监察室、案件管理中心、行政装备科

现任领导

检察长:姜峰

行政编制

( 62名 )

陈勇、崔洪岩、翟世顺、郭传波、赵红蕾、都新建、毛敏、孙建强、徐金祯、王志、初军、梁旭东、刘忠勇、王家军、卫淑玉、许德光、邢光友、于海秀、李炳梅、李传福、初立波、潘树欣、张敬海、车安宁、黄晓东、张惠保、周娅莉、顾文光、张永玲、康健、巩学良、刘玉东、肖虎、李永新、赵风茂、于纪伟、刘明文、王建政、王晖、秦善辉、王家强、董华丽、逄忠魁、吴强、王璐、张洋洋、连仁妮、王家忠、姜志建、姜春燕、陈正、顾丛燕、牟绍宏、赵金才、祝峰、吕鹏飞、李海燕、刘登彬、柳海燕、荆晶、纪雨晨、陆阳

机构荣誉

2018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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